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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将发电子式储蓄国债

2008-05-09 16:18 中华工商时报

  【据新华社北京8日电】

  财政部今日发布公告,决定发行今年第一期电子式储蓄国债,本期国债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国债,期限3年,票面年利率为5.74%,最大发行额为300亿元。

  根据公告,本期国债是财政部面向境内中国公民发行的,以电子方式记录债权的一种不可上市流通的人民币债券。发行期为2008年5月16日至31日,发行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同期限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本期国债从调息之日起停止发行。

  本期国债从2008年5月16日起息,按年付息,每年5月16日支付利息,2011年5月16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财政部通过承办银行于付息日或到期日将本期国债利息或本金拨付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转入资金账户的本息资金作为居民存款由承办银行按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公告指出,本期国债以100元为起点按100元的整数倍发售、兑付和办理各项业务,每个账户购买本期国债最高限额为300万元;本期国债实行实名制,不可以流通转让,但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提前兑取、质押贷款和非交易过户。

  投资者购买本期国债,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承办银行的活期存折(或借记卡)在承办银行网点开立个人国债账户,个人国债账户不收开户费和维护费用,开立后可以永久使用。(韩洁)(9C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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