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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大力推广高效照明产品

2008-05-09 11:11 证券时报

  本报讯 发改委有关负责人昨天就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答记者问。该负责人称,我国是照明产品生产和消费大国,照明用电高达3900亿千瓦时,相当于英国一年的用电量。在我国,推广高效照明产品,基础好,潜力大,见效快,是一项切实可行的节能减排措施。

  据介绍,目前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已经研究出台了《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并将首批5000万只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任务下达到各地区和有关部门。上述负责人称,如果组织实施的好,效果显著,“十一五”推广量将会超过1.5亿只。

  根据该办法,财政补贴资金用于支持采用高效照明产品替代在用的白炽灯和其他低效照明产品,主要包括高效照明产品补贴资金和推广工作经费。补贴资金采取间接补贴方式,由财政补贴给中标企业,再由中标企业按中标协议供货价格减去财政补贴资金后的价格销售给终端用户。

  发改委负责人说,在推广高效照明产品的过程中,始终存在产品初始投入大、市场不规范、社会认知度低等市场障碍,需要政府采取积极的政策措施加以引导和规范。实践表明,实施政府财政补贴可以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为使这项政策落实好,该负责人表示,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的最终受益对象是大宗用户和城乡居民,这是一项利国利民的惠民工程,高效照明产品的质量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因此要确保推广使用的照明产品质量达到国家能效标准、节能认证条件、政府采购有关技术要求。

  他同时指出,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政策的一个显著特点是注重后期核查和监管,确保高效照明产品安装到位后企业才能申领到补贴资金。国家将组织力量对推广情况进行抽查,地方节能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加大检查力度,确保推广任务落实,确保补贴到位。检查结果将作为安排承担下一批推广任务和选择推广企业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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