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财经 >> 港股资讯 >> 正文
港银「跨境代存」 变相判死刑

2008-05-09 07:30 香港文汇报
【本报讯】(记者 林淑仪)内地日前除上调清算行中银香港(2388)的人民币买卖差价,增加港人转存人民币成本外,又再推新规定,打击本港银行近日推出「一条龙」跨境代存人民币服务,要求在港开办内地人民币存款户口的存户,需要在3个月内亲身返回内地办理确认身份手续,变相判港银「跨境代存」服务死刑。市场人士认为,相信内地此举是为防止境外资金,利用在港可转存内地人民币的渠道,将巨额资金以蚂蚁搬家的形式,转入内地套息。

存户需回内地办确认手续

渣打香港个人银行业务主管包毅宏(Owen Belman)昨表示,日前接获内地监管部门通知,要求相关客户于开设户口三个月内亲身返回内地办理确认身份手续。他指该行虽于本周一已开始提供此服务,但只担当代理人角色,为有兴趣客户作出办理。

此外,经过日前上海外汇交易所调高本港人民币清算行中银香港的人民币买卖差价,由昔日的10点子大幅调高至75点子,大大增加了港人转存人民币的成本。当新措施实行后,若市民选择以短期的定存服务作为赚取人民币厚息的差价,可能会得不偿失。

以短期定存套息得不偿失

以汇丰银行为例,以10万港元兑换成人民币的成本为1,845港元,放于内地银行作三个月定存只能收取约806港元(扣除5%利息税)的利息,与兑换成本相比还要损失1,039港元。而中银香港方面,兑换成本为1,164港元,虽较汇丰为低,于扣除5%利息税后只能收取约800港元利息,但扣除兑换成本仍要轻微损失364港元。因此,小存户若想以定存赚取利息带来的好处,最终可能只会失望而回。

不过,若果不是想赚利息,而是博升值的话,则很视乎人民币将来的升值情况了。
最 新 商 讯
招 商 信 息
热 门 推 荐
健 康 指 南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刊登广告 | 使用说明 | 关于中华网 | About Us | 豁免条款 | 招聘信息
版权所有 china.com 中华网京ICP证020034号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电信业务审批[2002]字第142号 电信业务审批[2003]字第24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网检字[2005]第6号 经营性网站备案登记证书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网上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05871 举报信箱:jubao@china.com
上海市电信有限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