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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骆驼鞋实为中国产 遭起诉要求停止虚假宣传

2008-05-08 11:37 新京报

  美国骆驼”鞋实为中国产

  律师起诉要求停止虚假宣传并赔偿

  本报讯 (记者吕佳瑜 通讯员芦铸 何照新)张律师和公证人员买了一双“美国骆驼”休闲鞋,后发现“骆驼”商标原属中国。张律师起诉要求停止虚假宣传,并双倍返还鞋款740元。昨日上午,石景山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张律师诉称,他在石景山华联购买了一双“美国骆驼”休闲鞋,随后,他发现“骆驼”商标注册人是一个名叫“万金刚”的中国公民。万金刚注册骆驼商标后许可美国骆驼投资公司使用,而美国骆驼投资公司再许可石狮市豪迈鞋业有限公司使用该商标。

  张律师将生产者和销售者以及商标注册人和美国骆驼投资公司诉上法庭,要求在商品上标明商标原信息。

  石景山华联表示,“骆驼皮鞋”究竟是美国品牌还是中国品牌不在其审查范围之内,并指出,张律师带着公证人员去买鞋,不符合普通消费者的习惯,不能视其为消费者。

  因石狮市豪迈鞋业有限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法官宣布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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