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公示第二批9家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
央广网北京6月10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手机种树、走路捐步、一元购画……时下,互联网公益对很多人来说已不陌生。近日,民政部公示了第二批通过遴选的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美团公益、滴滴公益、水滴公益等9家互联网平台入选。截至6月1日,民政部指定的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增至20家。
从2016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施行,到2017年9月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慈善中国”上线,互联网慈善正逐渐走入专业规范的轨道。“人人公益、随手公益、指尖公益”既是一种生活方式,也日渐成为社会文明的一种新风尚。
信息传播快、筹款能力强、参与门槛低……在互联网给公益打开“另一扇窗”的同时,全社会对其公信力和透明度也提出了更高要求。
针对个人求助、网络互助与互联网公益的区别,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斌解释称,个人求助是为了个人利益,往往是亲友生病或者有了危难,个人通过一种公开的渠道,向不特定多数人发出一种呼吁,“能不能够帮帮我们”,这是一种完全为了个人的私利性求助;网络互助并不是公益性的。互联网公益只是慈善,比如要求机构具备资格,需要在民政部门登记,具备登记证书;另外,在公开进行善款的募集前需要经过审批,取得公开募集的资格证书,这样才能以其主体身份为一些公共利益而募集。在互联网公益平台,献爱心之人可以看得到募集的主体、用途,资金如何运用等,很多信息是披露的,能够让捐献者明明白白地知道自己的爱心到底献到了什么地方,是为什么样的群体进行的一些公益服务。但是对于个人救助,求助者在互联网发布信息时,互联网平台有提示说明义务,告知所有看到网站信息的人:“此为个人求助,个人求助信息的真实性由发布信息者个人承担,平台不会承担责任”。
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会长邱宝昌介绍,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相当于电子商务平台,其要对在平台上发布的信息进行审查义务,即内容是否真实等,要按照程序做一些审查、遴选,然后再进行发布,如果违规发布则要承担责任。
有业内人士认为,在“泛公益”的背景下,平台除了要履行告知和信息披露的责任外,还应加强信息发布审核,营造互动性更强、透明度更高的流程,让社会公众看到更多的“明白账”“放心账”。
在互联网公益时代,社会公众参与公益更便利、门槛更低,能自由地选择公益信息、公益项目甚至选择公益受益方。这就需要主管部门、相关平台加强公益知识、流程、信息等方面的介绍、引导,也需要社会公众不断提升公益意识和公益理性,不断增强鉴别互联网公益信息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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