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之后是山东 “省级”高官频赴金融机构路演
文 / 张家伟
继上月山西省副省长率当地九大煤企赴北京金融街路演之后,山东省副省长也于近日就增加信贷投放等事宜走访了多家金融机构。
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官网公告,8月24-26日,山东副省长夏耕带队走访了人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的总行,就山东金融创新、增加信贷投放、风险化解处置等事宜进行了沟通对接。
公告称,人民银行总行肯定了青岛财富管理综合金融改革试验区取得的进展,称今后推进相关金融创新试点优先考虑青岛。农发行及五大国有商业银行总行则表示,将围绕加大信贷投放规模、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化解处置不良资产等方面,积极采取措施与山东加强合作。
上月中旬,同样是围绕信贷投放问题,山西省副省长王一新带领山西七大国有煤炭企业和两家民营煤炭企业在北京金融街进行路演推介,包括各大银行、基金公司等在内,超过200家机构投资人参加了路演活动。
华尔街见闻此前提及,王一新当时表示,希望优质煤企的存量贷款能得到正常接续,发行的债券能得到积极的认购。他还称,山西政府力挺的是山西优质煤炭企业,对于僵尸企业绝不护短,绝不会忽悠大家去追加投资。
在省级高官纷纷出面之前,山西和山东已经相继出台规定,明确禁止金融机构对当地大客户进行单方面抽贷、断贷。
6月中旬,山西出台《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实施细则》,要求金融机构确保煤炭行业融资量,禁止对省属七大煤炭集团抽贷。其中称:
积极争取各金融机构总部支持,对优质煤企和主动去产能、有一定清偿能力的煤炭企业,通过实施调整贷款期限、还款方式等措施,优先予以支持。确保2016年对省属七大煤炭集团不发生抽贷行为,力争全年煤炭行业融资量不低于上年。
7月初,山东省发布《关于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明确规定要完善和落实大额授信联合管理机制,严厉查处银行单方面对大客户进行抽贷、断贷和停贷行为:
贷款余额(贸易型企业授信额)5亿元以上且债权银行3家以上的客户,以及界定额度以下的风险客户,要全部组建债权人委员会,实行分类管理。对违反债权人委员会决议,单方面采取抽贷、断贷、停贷措施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和银行业协会可给予同业谴责或同业制裁,造成恶劣影响或重大风险的,各市可会同有关部门探索建立特别名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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