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巨灾保险首个试点工作在黄浦区启动:保费由区政府缴纳
5月29日,上海市巨灾保险首个试点工作在黄浦区启动,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作为首席承保人,黄浦区政府作为巨灾保险的投保人,由区政府以财政支付方式缴纳巨灾保险保费。
为保证试点工作的规范有序进行,黄浦区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上海环亚保险经纪公司作为巨灾保险的风险顾问;通过公开招标择优确定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作为首席承保人,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共同组成巨灾保险共保体。
黄浦区政府作为巨灾保险的投保人,由区政府以财政支付方式缴纳巨灾保险保费。保险期间内,因遭受台风、暴雨、洪水导致黄浦区行政区域内住房及其室内家庭财产发生损失,以及因上述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导致身处黄浦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自然人死亡时,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予以赔偿。
黄浦区委书记、区长杲云在讲话中表示,黄浦区作为上海巨灾保险首个试点区,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层保障、风险共担的原则,将不断完善防灾规范和防灾标准,提高政府、企业和居民防灾意识和防灾水平。探索建立巨灾保险制度,是黄浦区加强特大城市公共安全管理、提高城市风险抵御能力的重要制度创新。
上海保监局党委书记、局长裴光表示,黄浦区在上海率先实践巨灾保险制度,不但是对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的积极落实,也是对上海城市安全综合管理制度改革的积极创新,有助于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切实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
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副主任解冬表示,开展巨灾保险试点有助于提升黄浦区灾害救助和防灾防损能力,也有助于推动上海保险业创新发展,推动上海国际保险中心建设和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迈向新的台阶。要适时评估黄浦区试点成效,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后,不断扩大试点区域范围,为提升全市社会治理能力、助力全市金融改革创新做出贡献。
上海市气象局副局长冯磊表示,气象局通过巨灾保险这一平台为黄浦区做好气象灾害风险的预警和影响预报工作,相信此次合作将取得丰硕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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