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3房企违规被处罚通报,限2-5年内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
7月9日,据《海南日报》客户端消息,近日海南省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五指山市有三家房地产企业因违规销售或违反限购政策被海南省住建厅处罚通报,最高限制5年内不得在海南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这三家公司分别是五指山福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五指山祥瑞置业有限公司及海南繁兴置业有限公司。
其中,五指山福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未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福安大厦违规委托代理公司进行销售,责令六个月内改正违法行为,整改期间取消网上签约资格。同时,公司和法人代表在海南省各市县2年内不得从事新的房地产开发业务,并处罚3万元。
海南繁兴置业有限公司向121名不符合购房条件的人员销售五指山市福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未取得现房销售备案的福安大厦商品房,责令六个月内改正违法行为,整改期间取消在海南省各市县网上签约资格,且5年内不得在海南省各市县开展房地产中介业务,并处罚3万元。
五指山祥瑞置业有限公司通过为非本公司的人员虚假申报个人所得税,协助121名购房人规避限购政策在我省五指山市购买商品房,责令六个月内改正违法行为,整改期间取消该公司在海南省各市县网上签约资格,且5年内不得在海南省各市县开展房地产中介业务,并处罚3万元。
此外,今年7月6日,海口市住建局亦公布了一系列房地产违法违规问题。其中,13人被限制5年内不得在海南购房,1人被限制5年内不得在海南开展中介服务业务。
今年3月30日,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下发通知,进一步规范管理房地产市场。对违规销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取消网签备案资格,并限制企业和法人代表在海南省从事新的房地产开发业务。对违规销售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撤销备案,5年内禁止在海南省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
同时,对未按规定备案或超出备案价格、擅自提价的房地产企业,依法依规严肃查处,采取不予发放预售许可证或现售备案表、责令限期整改、暂停网签、停发后期预售许可证或现售备案表等行政管理措施。
对利用各种虚假宣传和不实信息炒作,扰乱房地产市场的,由房管(住建)、国土、物价、工商、税务、银监、网信等部门按职责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涉及违法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依规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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