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拟自查投资信托计划数据,摸清底数、防范资金运用风险
此次自查的目的和依据是:根据《关于保险资金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关于填报保险资产管理产品集中登记系统有关信息的通知》等监管要求,保险机构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应当向监管指定的信息登记平台报送信息。为确保各保险机构及相关机构在保险资产管理产品集中登记系统(以下简称“集中登记系统”)中报送信息的完整性及准确性,故开展此次报送信息自查补正工作。
自查的方式和范围是:各保险机构针对截至2018年6月30日持有并存续的信托计划,自查在集中登记系统中的产品要素信息及持有份额变动信息有无错报、漏报等情况,如需进行信息补正的,应与中保保险资产登记交易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保登”)及时联系,按照相关操作流程进行信息补正。如涉及有关信息需与信托公司配合开展补正的,保险机构应与信托公司充分沟通,共同制定整改计划,并协调信托公司开展信息补正工作。
各保险机构应于2018年8月31日前,完成自查补正工作,并将自查报告发送至中保登信息报送电子邮箱。自查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错报和漏报的产品列表、原因说明和整改情况,以及保险机构和信托公司负责信息报送工作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根据要求,各保险机构要高度重视此次报送信息自查补正工作,加强组织协调,指派专人负责,确保工作质量;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切实堵住管理漏洞。
同时,中保登应加强数据报送管理,制定保险资金投资信托计划报送说明并予以公示,积极配合相关机构开展信息补正工作,切实提高服务质量;要加强对集中登记系统数据质量的评估,持续优化完善集中登记系统。
据了解,监管部门还将建立保险资金投资信托计划数据质量监测的长效机制,组织对各相关机构数据报送和数据质量情况的检查,对未及时、准确、完整报送信息的,将依据有关法规对相关机构和人员采取质询、监管谈话、下发监管函等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予以行政处罚。(原题我《独家|保险业拟自查投资信托计划数据 摸清风险底数》)
推荐阅读 相关文章
商务部:五方面做好“两节”保供和消费促进工作
商务部将从加强市场运行监测、加大货源组织协调、做好政府储备调节、强化便民服务保障、组织开展促消费活动等五方面做好节日市场保供和消费促进工作。...
前11个月我国与RCEP其他成员进出口同比增长7.9%
今年1至11月,我国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其他成员进出口总额11.8万亿元,同比增长7.9%,占我国外贸进出口总额的30.7...
明年起我国将对1020项商品下调进口税率
12月29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称,为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联动效应,2023年1月1日起,我国将对1020项商品实施低于最...
如何深化新三板改革 北交所划出五大重点
12月28日晚间,北交所官网发文称,近日召开党委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及证监会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围绕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