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局发布新规 促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
新华社北京3月18日电(记者刘开雄)记者18日从国家外汇管理局获悉,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正式发布《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进一步深化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改革,持续推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自由化便利化。
据外汇局方面介绍,为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服务实体经济,该局对2015年发布的《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进行修订,并形成此次新规。
新规简化外债和境外放款登记管理,对跨境资金集中运营项下的外债和境外放款实行“一次性登记”;允许跨国公司备案后直接开展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便利化改革试点,在相关资金结汇和支付使用时,无需事前逐笔提供真实性证明材料;跨国公司主办企业以国内资金主账户为主办理跨境资金集中运营各项业务,国内资金主账户为多币种(含人民币)账户,账户币种和数量均无限制。
新规取消合作银行不超过3家的限制,取消企业在备案前“应明确外债、境外放款集中额度在各家开户银行的具体分配”限制;取消手工报表,通过电子化手段及时采集相关数据。
此外,政策显示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包括对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实施宏观审慎管理,加强统计监测,通过风险评估、非现场监测与现场核查检查等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
+1
推荐阅读 相关文章
商务部:五方面做好“两节”保供和消费促进工作
商务部将从加强市场运行监测、加大货源组织协调、做好政府储备调节、强化便民服务保障、组织开展促消费活动等五方面做好节日市场保供和消费促进工作。...
前11个月我国与RCEP其他成员进出口同比增长7.9%
今年1至11月,我国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其他成员进出口总额11.8万亿元,同比增长7.9%,占我国外贸进出口总额的30.7...
明年起我国将对1020项商品下调进口税率
12月29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称,为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联动效应,2023年1月1日起,我国将对1020项商品实施低于最...
如何深化新三板改革 北交所划出五大重点
12月28日晚间,北交所官网发文称,近日召开党委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及证监会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围绕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