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再取消15项税务证明事项
原标题:税务总局再取消15项税务证明事项
税务总局再取消15项税务证明事项
本报讯(记者郝赫)继2018年底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后,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印发《关于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公布取消15项主要涉及税收优惠办理的税务证明事项。
据了解,此次公布取消的15项税务证明事项,有5项属于原本需纳税人专门通过第三方取得的证明,例如办理减免车船税时,需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遭受自然灾害影响的纳税困难证明;办理资源税免予扣缴税款时,需提供从销售方取得的资源税管理证明等。其余10项是纳税人原本需提供的自有法定证照等资料,例如办理免征车船税时,需提供的车船产权证;办理退役士兵自主就业相关税收减免时,需提供的退出现役证等。
郝赫
(责任编辑:CF001)
推荐阅读 相关文章
商务部:五方面做好“两节”保供和消费促进工作
商务部将从加强市场运行监测、加大货源组织协调、做好政府储备调节、强化便民服务保障、组织开展促消费活动等五方面做好节日市场保供和消费促进工作。...
来源:新华社
前11个月我国与RCEP其他成员进出口同比增长7.9%
今年1至11月,我国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其他成员进出口总额11.8万亿元,同比增长7.9%,占我国外贸进出口总额的30.7...
来源:新华社
明年起我国将对1020项商品下调进口税率
12月29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称,为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联动效应,2023年1月1日起,我国将对1020项商品实施低于最...
来源:北京商报
如何深化新三板改革 北交所划出五大重点
12月28日晚间,北交所官网发文称,近日召开党委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及证监会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围绕明...
来源:北京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