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大督查 | 电费加价套路多 降电价红利被蚕食
新华社北京10月22日电 题:国务院督查降电价优惠政策落地:一些地方多级转供层层加价、虚标用电量、搭车乱收费……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赵久龙、周颖
今年以来,国家陆续推出一系列降电价措施,国家电网公司预计全年将向电力用户让利926亿元。
“新华视点”记者近日跟随国务院第七次大督查在多地暗访发现,一些地方的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写字楼、物业等,在向终端用户多级转供过程中层层加价,收费不透明甚至搭车乱收费,令国家降电价优惠政策红利被蚕食。
揭电价加收套路:变更价格、虚标用电量、搭车乱收费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自2020年2月1日至12月31日,降低除高耗能行业外工商业电价5%,也就是按95折结算。然而,优惠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存在梗阻:不少商铺表示电费没降低。
督查组在多地抽查发现,约八成转供电主体未执行降低工商业电价5%政策,很多也未执行国家2018年“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2019年“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再降低10%”政策。
督查组在各地发现了电费加价的普遍套路:
——擅自变更价格。
电力法规定,供电企业不得擅自变更电价。在浙江,根据不满1000伏的一般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电价在降低5%之后约为0.66元每度。
但督查组近日对浙江省290家转供电主体进行摸底发现,有30家加价超过60%。杭州市西湖区某工业园区近一年始终按照1.1元每度的标准代收电费,较0.66元每度提高约66.7%。
青海省西宁市青藏高原农副产品集散中心从电网企业购电均价为0.48元每度,转供电价1.2元每度,加价幅度达到150%。
——虚标用电量加收电费。
据了解,一些终端用户的电表由转供电主体自行安装,电表显示的电量超过电网公司显示的用电量。
督查发现,郑州豫鑫家用电器有限公司9月向18家终端用户收取96269度电、共计56317.365元。而电网公司向其收取电量94845度、共52158.93元。该公司一个月多收4158.435元电费。
——搭车乱收费。
电力法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督查发现,部分转供电主体以设备管理费、公摊能耗费、空调费、消防泵房费、电梯费以及峰谷差、电损线损、公用照明、人员服务费用等名义,搭车收费。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新玛特购物广场在按照0.7165元每度的电价向商户收取电费的同时,还自定0.7835元每度的标准向商户收取设备管理费,实际向商户收取1.5元每度电费。湖南铭星投资有限公司在收取租户电费的同时,强行以用电量为依据加收物业管理费。2019年1月1日以来,该公司在电价外加收物业管理费300多万元。
督查组在多地发现,转供电方往往是多级转供、层层加价。
督查组暗访发现,西安奥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向西安白马世纪广场转供电,供电公司初始电价为0.6246元每度,但经过二次转供,白马世纪广场商户需支付1.5元每度电价。
“如果把电费降下来就涨房租”,转供电存监管难题
督查组随机访谈发现,不少终端用户表示不了解降电价政策,还有些知情用户因怕涨房租忍气吞声。
珠海神火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叶祥珍说,企业用电主要在空调、照明等方面。“督查组来走访我才知道,原来每度电1.45元中有近0.8元是交给转供电企业的。”
上海一家商业综合体的商户说,电费是“小头”,租金是“大头”。一些商场、综合体等转供电主体威胁用户:“如果把电费降下来就涨房租。”
中国铁塔上海分公司副总经理赵行明说,其涉及转供电主体8000多个,使用直供电平均电价0.72元每度,转供电平均电价1.26元每度,一年下来要多支出约1.5亿元电费。“公司如果在旁边找不到可以替代的地方建站,只能接受转供电主体说的价格。”
据国家发改委估算,我国约1.2亿户市场主体中,仅有约4800万户直接供电,其余都是转供电用户。目前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人员力量与庞大的转供电主体数量不匹配,难以全面覆盖。
此外,东部某市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表示,基层执法时对转供电费用分摊口径存在认识分歧。此外,直接供电与转供电电压等级不同、电价计量方式不同、电价调整时间不一致,部分转供电主体管理粗放,成本测算基本是笔糊涂账,执法检查时很难做到精准计算。
另据了解,一般整栋商业综合体装的是总电表,商户安装的小电表不能直接与供电公司结算。由于电价分为高峰和低谷价格,加上电损线损、维修管理等服务费用,物业给商户转供电的费用多已不再是基础电价,而是包含了服务费。对此,一些专家表示,物业并没有供电定价权,物业费不能体现在电费里,否则属于乱收费。
多地迅速积极整改,加快推广使用“转供电费码”
经督查推动,多地相关部门迅速进行整改。
近期,全国多地已发文明确要求,转供电主体按照一般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收取电费。峰谷差、电损线损、公用照明、电梯费用、人员服务等费用,应该以其他费用来结算,不能加算在电费中,多收取的费用应及时退还。
为确保降电价红利“应享尽享”,国家电网公司客服中心推出“网上国网”App“转供电费码”功能,主要面向转供电环节终端用户提示疑似不合理加价风险等级,为政府部门清理规范工作提供支撑。
上海、浙江、陕西近日分别发文,明确限时将国家降低工商业电价优惠政策红利传导至终端用户,相关地方及时提出整改举措,限时自查自纠。
督查组建议,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力度,确保转供电主体和终端用户了解降价政策,形成广泛的社会监督;同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探索推进电价形成机制改革。
值得关注的是,当前,企业用户全面实施直接供电尚存在一定困难。督查发现,转供电环节的内部配电系统由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等经营者投资建设,且转供区域往往内部物理空间改造频繁、终端企业不拥有产权,电网企业直接供电多不具备一户一表计量条件。
业内人士介绍,直供电改造难度大。一个通信站点改造成本少则约10万元多则15万元,此外协调也难,多数物业公司不同意。“最好的方式肯定是电网直连,但是我们公司场地是租来的,安装变压器还要额外租用场地,成本很高,只能向‘中间商’买电。”广东珠海鼎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天才说。
李天才等企业负责人呼吁,在高耗电量企业集中的区域,以企业合建或者供电公司投入的方式建设变压器,降低企业一次性投入负担,实现电网直连。(参与采写:闫红心、张骁、王自宸、齐雷杰、李志浩、王浡、袁全、张斌)
推荐阅读 相关文章
商务部:五方面做好“两节”保供和消费促进工作
商务部将从加强市场运行监测、加大货源组织协调、做好政府储备调节、强化便民服务保障、组织开展促消费活动等五方面做好节日市场保供和消费促进工作。...
前11个月我国与RCEP其他成员进出口同比增长7.9%
今年1至11月,我国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其他成员进出口总额11.8万亿元,同比增长7.9%,占我国外贸进出口总额的30.7...
明年起我国将对1020项商品下调进口税率
12月29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称,为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联动效应,2023年1月1日起,我国将对1020项商品实施低于最...
如何深化新三板改革 北交所划出五大重点
12月28日晚间,北交所官网发文称,近日召开党委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及证监会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围绕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