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稻葵:建议成立数字经济发展与监管委员会
2021年全国两会胜利闭幕。全国政协常委、清华大学中国经济思想与实践研究院院长李稻葵今年主要关注两个问题,一是提升内需,二是互联网平台企业监管。他今年带来了关于成立数字经济发展与监管委员会的提案,建议平衡监管和发展的关系,成立数字经济发展和监管委员会,促进数字经济长期健康发展,培育中国经济升级发展新动能。
互联网监管和反垄断最重要的是精准 切忌一刀切
过去20多年来,中国互联网行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数字技术加速渗透,数字经济业不断发展出新产业、新模式,成为中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早期监管跟不上行业发展速度的问题依然存在,资本无序竞争的问题日益凸显。
2020年以来,我国进一步强化对互联网平台企业的监管,反垄断相关法律法规和指导意见陆续出台。202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列入2021年的重点任务。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国家支持平台企业创新发展、增强国际竞争力,同时要依法规范发展。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坚决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李稻葵一直对互联网平台企业监管话题保持关注。他认为,互联网经济是中国经济的亮点,要珍惜。“有问题,要承认,但不能说互联网经济都是坏的。”在全球范围内,我国面临美国和国际上其他互联网企业的竞争,所以在监管和反垄断的过程中,一定要精准再精准。互联网监管中涉及金融的部分,必须按照金融的标准去监管。
去年12月,清华大学中国经济思想与实践研究院发布了李稻葵参与撰写的《中国宏观经济分析与预测》报告,报告提出,互联网监管应遵循四条原则。第一,继续巩固并推动中国互联网科技公司在全球的领先地位,不可自废武功,泛化垄断的概念。2019年中国数字经济增加值规模约为17万亿元,在同期GDP中的占比达17.2%。
第二,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认真贯彻中央五中全会精神,精准落实反垄断和反资本扩张,切忌“一刀切”。传统反垄断理论不适用于互联网平台,因为互联网平台企业往往是市场组织者而非商品的提供者,不能单纯通过线上体量和市场份额占比进行界定。同时,互联网领域创新创业发展活跃,吸引各类风险投资基金和社会资本,竞争激烈,格局仍然在快速演变之中。
报告建议,将监管目标从“垄断地位”向“垄断行为”转变。监管的对象不再是某个单个的企业,而是一系列不正当竞争行为本身,如利用资金优势对业务进行不合理的过度补贴以抢占市场、对中小微企业的恶意收购和“大数据杀熟”等行为。
第三,监管以保护创新为重点,维护互联网领域“百花齐放”的局面。互联网领域中,新产品、新服务、新技术和新业态层出不穷,政府应对创新创业企业予以支持,营造更好的创新环境。
第四,以保护线下中小企业和消费者为底线。政府应鼓励互联网平台与消费者和中小商户之间寻求建立良性合作关系,而不是打压中小企业生存空间,这样才能实现全产业链共赢。
报告建议,鼓励行业自治,引导互联网平台自身参与到市场监管工作中。针对不同的互联网平台,还可以实行差异化的监管侧重点:如规范大平台行为,借助大平台自身的覆盖面进行市场监管,提升行业自律;而对初创期或专业性的小型平台,则可以更多通过监管部门直接监管的方式,提升监管效率。
建议成立数字经济发展与监管委员会 协调发展和监管的关系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李稻葵带来的提案也与数字经济监管有关。就这个话题,新京报记者对李稻葵进行了专访。
新京报:今年两会你带来了什么提案?
李稻葵:我带来了关于成立数字经济发展与监管委员会、促进数字经济长期健康发展的提案。我建议,成立数字经济发展与监管委员会,该委员会在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专门负责推动包括互联网平台在内的数字经济长期健康发展。
新京报:这一数字经济发展与监管委员会可以发挥什么作用?
李稻葵:委员会可以发挥三个方面的作用。第一,协调发展和监管二者的关系。长期以来我国数字经济领域的监管滞后于行业发展,缺乏对口的研究和监管部门。尽管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包括市场监管总局在内的各机构纷纷加强对互联网企业的管理,但这些机构的工作重点是监管而非发展。通过成立数字经济发展与监管委员会可以有效协调发展和监管二者的关系,促进数字经济产业的长期健康发展。
第二,提升对包括互联网平台在内的数字经济企业的治理能力。不同于传统行业,数字经济企业包括互联网平台企业监管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对监管机构的治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数字经济发展与监管委员会可以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业内人士,长期跟踪研究数字经济发展的基本规律,调研梳理数字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向全国人大和国务院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提供建议。
第三,推动参与全球数字经济的规则制定。加强同国外相关机构的沟通协调,在全球范围内引领数字经济的规则制定和监管创新,以此为突破口持续扩大我国参与全球治理的深度和广度。
新京报:我国的数字经济行业在整体经济结构中占据什么样的地位?
李稻葵:进入新世纪以来,中国经济的数字化、信息化进程明显加快。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数字经济白皮书(2020)》统计,数字经济占GDP的比重已经高达36%,不仅成为经济转型升级发展的重要动力,而且在不少领域内实现全球“并跑”或“领跑”,有望成为中国经济未来持续提升国际竞争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突破口。
当前,我国部分数字经济企业走在世界前列,是中国经济创新的亮点。例如在网购、移动支付、二手房交易等领域,中国企业明显走在世界前列,对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也产生了积极影响,特别是带动了一批中小企业的转型发展。
新京报:去年以来,反垄断成为互联网监管的重点。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表示,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坚决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目前我国互联网领域是否形成了垄断格局?反垄断监管与互联网企业发展创新如何平衡?
李稻葵:当前,我国大部分数字产业仍然处于激烈竞争、产业结构快速演变状态,总体来说尚未形成传统意义上的垄断格局。目前我国数字行业发展迅猛,市场复杂多变,不断有新企业、新模式和新技术涌现,在此背景下,即使是巨无霸式的互联网平台也难以长期维持绝对优势,随时面临着相对低位下降的风险。
长期以来中国数字产业发展基本处于监管真空状态,这就导致一旦出现争议性事件,有关监管应急响应机制多是基于对传统产业的监管经验,使得对新问题把脉不准,甚至矫枉过正。因此,要落实“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这一国家战略,促进互联网产业和数字经济长期健康发展,亟需建立一个促进数字产业长期健康发展和合理监管的体制。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顾志娟编辑赵泽校对李世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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