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发布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绿色建材
产品认证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监认证〔2019〕6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质检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认监委国家标准委关于推动绿色建材产品标准、认证、标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质检认联〔2017〕544号),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工作,市场监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9年10月25日(此件公开发布)
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实施方案
为推进实施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制度,健全绿色建材市场体系,增加绿色建材产品供给,提升绿色建材产品质量,促进建材工业和建筑业转型升级,根据《质检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认监委国家标准委关于推动绿色建材产品标准、认证、标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质检认联〔2017〕54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与保障
成立绿色建材产品标准、认证、标识推进工作组(以下简称推进工作组),由市场监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组成,负责协调指导全国绿色建材产品标准、认证、标识工作,审议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和认证机构技术能力要求,指导绿色建材产品认证采信工作。组建技术委员会,为绿色建材认证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成立本地绿色建材产品工作组,接受推进工作组指导,负责协调本地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推广应用工作。
二、认证组织实施
(一)从事绿色建材产品认证的认证机构应当依法设立,符合《认证机构管理办法》基本要求,满足GB/T 27065《合格评定产品、过程和服务认证机构要求》、RB/T 242《绿色产品认证机构要求》相关要求,具备从事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活动的相关技术能力。
(二)申请从事绿色建材认证的认证机构,可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由市场监管总局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后作出审批决定。
(三)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机构可委托取得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开展与绿色建材产品认证相关的检测活动,并对依据有关检测数据作出的认证结论负责。
(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目录由市场监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行业发展和认证工作需要,共同确定并发布。认证实施规则由市场监管总局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后发布。
(五)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按照《指导意见》、本实施方案及《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建科〔2014〕75号)进行实施,实行分级评价认证,由低至高分为一、二、三星级,在认证目录内依据绿色产品评价国家标准认证的建材产品等同于三星级绿色建材。
三、认证标识
按照《绿色产品标识使用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第20号公告)要求,对认证目录内依据绿色产品评价国家标准认证的建材产品,适用“认证活动一”的绿色产品标识样式;对按照《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建科〔2014〕75号)认证的建材产品,适用“认证活动二”的绿色产品标识样式,并标注分级结果。
四、推广应用
(一)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立绿色建材采信应用数据库,并向社会公开。通过绿色建材评价认证的建材产品经审核后入库。对出现违规行为的企业或认证机构,要及时将相应的建材产品从数据库中清除。
(二)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建立绿色建材产品名录,根据不同地域特点和市场需求,加强与下游用户的衔接,促进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培育绿色建材示范产品和示范企业,推动绿色建材行业加快发展。
(三)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绿色建材认证推广应用方案,鼓励工程建设项目使用绿色建材采信应用数据库中的产品,在政府投资工程、重点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绿色建筑和生态城区、装配式建筑等项目中率先采用绿色建材。
五、监督管理
(一)各级市场监管、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对绿色建材产品生产、认证、采信应用等进行监督管理。
(二)对认证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应依法进行处罚,并将涉企行政处罚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全国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信息平台公布。
市场监管总局
2019年11月6日
推荐阅读 相关文章
央行今年首度降息!首套房贷利率降至历史低位 将给房地产带来这些变化
①伴随着5年期以上LPR下调,当前购买首套和二套房房贷利率下限分别降至4.0%、4.8%,已降至历史低位。 ②如以商贷额度100万元、贷款...
商务部:着力恢复和扩大消费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
2022年,商务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应对超预期因素冲击,统筹疫情防控和商务发展,扎实推动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落实...
最新!南京成为首个取消外地购房者社保及个税要求的核心省会城市
中华网财经12月22日讯:据悉,南京市召开“强信心 添动力 促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二场“拓展市场 提振消费”专场,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
南京新政:二套商贷最低首付比例已调整不低于40%
中华网财经12月22日讯:中华网财经获悉,“南京发布”消息称,昨日,南京市居民家庭购买二套住房商业贷款最低首付比已调整为不低于40%。...
重磅!证监会允许符合条件的房企“借壳”已上市房企重组 类地产板块获关注
中华网财经12月22日讯:中华网财经从证监会官网获悉,中国证监会发布《强调坚决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更好服务经济整体好转》的文章。 ...
央行:12月LPR连续4个月维持不变 1年期3.65%、5年期4.30%
中华网财经12月20日讯:中华网财经从央行网站获悉,央行公布了12月份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年期和5年期LPR均与上月维持不变。 ...
福州长乐:人才购房按六级补贴 最高补180万
中华网财经12月19日讯:福州市长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好年华聚福州”长乐区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
山西:下调商品房预售资金重点监管额度不超5个百分点
中华网财经12月15日讯:中华网财经从山西省人民政府官网获悉,山西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的实施意见》。 ...
中央:加强房地产市场预期引导,探索新的发展模式
中华网财经12月15日讯:12月1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详细地阐述了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的意...
佛山住建局:两城区部分街道暂停实施住房限购政策 网签满3年可出售
中华网财经12月12日讯:中华网财经从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获悉,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通知》。...
央行: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用好“保交楼”专项借款加大对房企贷款投放力度
中华网财经12月8日讯:据悉,央行营业管理部以现场与视频结合形式召开北京地区中资银行货币信贷和金融服务通报会。...
海南:对房企实行信用管理 差信用企业不支持参与政府投资项目
中华网财经12月6日讯:中华网财经从海南省住建厅官网获悉,近日,海南省住建厅起草了《海南省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经纪机构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以...
厦门:限购政策未做重大调整 本市户籍家庭限购2套、非本市限购1套
中华网财经12月6日讯:中华网财经获悉,“厦门市房地产业协会”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称,厦门市限购政策未做重大调整,严格落实房地产调控要求,...
重庆:加大“保交楼”融资支持 “一企一策”推进重点房企纾困
中华网财经12月5日讯:据悉,近日,重庆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156场)上重庆市金融监管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张...
青岛公积金新政:“商转公”细则明确商转公贷款只能申请转为纯公积金贷款
中华网财经12月2日讯:中华网财经从山东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获悉,山东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青岛市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个人住房公...
福建明溪:总发放购房消费补贴不超1000万元 外地户籍购房85折
中华网财经11月29日讯:中华网财经从福建省三明市明溪县官网获悉,福建省三明市明溪县公布《明溪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
湖北荆门:二孩、三孩家庭购房一次性分别补贴2万元、4万元
中华网财经11月29日讯:近日,湖北省荆门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新政鼓励生育。...
涉房融资“第三支箭”利好出险民营房企 REITs融资迎春天
中华网财经11月29日讯:中华网财经从证监会官网获悉,11月28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就资本市场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答记者问指出,恢复涉...
河南邓州:异地公积金可贷款 新市民在中心城区买首套房可享50%契税补贴
中华网财经11月24日讯:中华网财经获悉,11月23日,河南省南阳邓州市发布《邓州市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
上海住房租赁条例:加大对个人“二房东”监管力度 禁止群租禁止将违法建筑
中华网财经11月24日讯:中华网财经获悉,昨日,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46次会议,2022年11月23日表决通过《上海市住房租赁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