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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丰能源IPO过会:业绩不稳定,能源价格影响营业收入

2020年12月31日 23:10 来源:中华网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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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网财经讯,12月30日,2020年第十八届发审委第183次会议审议结果显示,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丰能源”)首发获通过。九丰能源拟于沪市主板公开发行股数不超过12,000万股,募集资金26.77亿元,保荐机构为中金公司。

九丰能源IPO过会:业绩不稳定,能源价格影响营业收入

资料显示,九丰能源是国内专注于燃气产业中游及终端领域的大型清洁能源综合服务提供商,经营产品包括液化石油气(LPG)、液化天然气(LNG)等清洁能源以及甲醇、二甲醚(DME)等化工产品,主要应用于燃气发电、工业燃料、城镇燃气、汽车燃料、化工原料等领域,并为客户提供优质的国际能源供应及整体应用解决方案。

九丰能源控股股东为九丰控股,实际控制人为张建国和蔡丽红夫妇。张建国直接持有公司14.41%股权,蔡丽红直接持有公司6.18%股权,张建国、蔡丽红通过九丰控股间接控制公司39.80%股权,以及通过盈发投资间接控制公司421%表决权,合计支配发行人64.60%表决权;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九丰能源首次公开发行股数不超过12,000万股,不超过发行后总股本的25%。保荐机构为中金公司,发行人会计师为致同,律师为国枫。公开信息显示,九丰能源早在2018年9月20日在证监会官网便首次披露了招股书,当时的保荐机构是广发证券。但在2019年2月26日九丰能源的申请被终止审查,随后九丰能源更换了保荐机构,改为中金公司。

九丰能源本次拟募集资金26.77亿元,将用于购建2艘LNG运输船和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

九丰能源IPO过会:业绩不稳定,能源价格影响营业收入

业绩不稳定,能源价格影响营收

2017年至2020年上半年,九丰能源营收分别为104.47亿元、114.94亿元、100.21亿元、38.00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3.16亿元、1.51亿元、3.43亿元、3.39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3.71亿元、2.98亿元、3.30亿元、3.09亿元。

九丰能源IPO过会:业绩不稳定,能源价格影响营业收入

2018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2017年同比下降52.3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2017年同比下降19.72%。综合来看,九丰能源呈现着业绩不稳定的态势。
针对2018年业绩下滑这一问题,九丰能源表示,系套期保值业务产生的一次性大额非经常性损失和2018年第四季度国际油价短期内的快速下降,导致公司LPG产品单位毛利和销售量下降所致。

2020年前三季度,九丰能源实现营业收入600,933.74万元,净利润63,905.64万元,同比增长124.14%;扣非净利润为56,468.09万元,同比增长134.79%。公司2020年预计营业收入935,819.92万元-938,919.92万元,同比下降6.31%-6.62%,公司2020年预计营业收入下降主要受疫情及国际能源价格下跌等影响,公司主营产品市场销售价格有所下降所致。

2020年预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80,030.91万元-86,265.91万元,同比增长133.34%-151.52%,公司2020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上升主要系国际LNG市场指数下降至较低水平,使公司LNG整体采购成本下降明显,而由于LNG国内销售价格与国际采购价格走势存在一定脱勾下降幅度有限,故而公司LNG毛利率水平明显提升,使得公司整体毛利率水平也明显提升;公司2020年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75,339.28万元-81,574.28万元,同比增长128.32%-147.21%。

竞争对手、供应商、大客户均为同一个

资料显示,新海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6月4日,主要业务为油品、液化石油气及电子产品销售。与九丰能源属于竞争同行,从旧版招股书披露得知,新海能源一直是九丰能源前五大供应商之一,2016年,九丰能源向新海能源采购3.06亿元,2017年,九丰能源向新海能源采购4.42亿元。

九丰能源IPO过会:业绩不稳定,能源价格影响营业收入

而从2018年开始,新海能源又跻身九丰能源五大客户之一,2017年-2020年上半年,九丰能源来自于新海能源的销售额分别为1.27亿元、5.66亿元、10.03亿元、3.86亿元。新海能源身兼三职,既是竞争对手,又是供应商,又是大客户。

九丰能源IPO过会:业绩不稳定,能源价格影响营业收入

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发行人需于2020年7月1日后向马来西亚石油公司及ENI完成大额长约采购。请发行人代表:(1)说明发行人与马来西亚石油公司及ENI的原长约采购合同的主要条款,结合上述条款说明发行人延期采购是否构成严重违约,可能产生的赔偿责任及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是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报告期存在大量需履行的长约采购情况下选择现货采购的原因及合理性;(2)说明发行人与马来西亚石油公司就延期采购的协商结果,达成的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发行人与ENI发生纠纷的原因、争议焦点,达成的新的长约采购协议的主要内容;(3)说明发行人是否需要就其与马来西亚石油公司及ENI的长约采购合同计提预计负债;(4)说明长期采购合同和“照付不议”采购模式对发行人未来经营的影响,相关风险是否已在招股书中充分披露。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2018年发行人期货交易出现大额非经常性损失。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报告期各年期货交易的资金规模、头寸、交易品种、交易量和交易频率说明发行人认定其期货交易为套期保值交易的依据是否充分;(2)说明报告期各期套期保值交易是否能实现预定目标;2018年巨额期货交易亏损的产生原因;(3)说明对套期保值业务建立的内控制度及其有效性,期货交易的风控体系是否完善,是否能够有效防范持仓和资金风险。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发行人报告期综合毛利率分别为9.89%、7.92%、9.65%和13.87%。毛利率与同业可比公司存在明显差异。2020年上半年,在LPG与LNG价格下降幅度较大的情况下发行人毛利率有较大幅度上升。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情况,说明发行人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2)说明2020年上半年LPG供应商的主要变化及对LPG毛利的影响,是否涉及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方利益输送的情况;(3)说明2020年LNG毛利率大幅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可持续,是否存在大幅波动风险,相关风险是否充分披露。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4、发行人主营业务涉及危化品。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发行人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所必备的资质、许可或批准;(2)发行人在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并有效运行;(3)发行人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设施的运行情况,生产经营是否符合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是否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存在安全隐患,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5、发行人子公司九丰集团及盈安有限与广东省属国企广东广业共同出资设立东九能源,其中广东广业持有东九能源46.43%股权。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报告期各期东九能源收入、净利润占发行人比例情况;(2)报告期发行人及广东广业对东九能源是否有业务和资金方面的支持;(3)发行人与广东广业合作续期后,目标利润大幅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责任编辑:CF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