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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源环保科创板IPO过会:研发投入未达标准 技术先进性被问询

2021年01月04日 21:10 来源:中华网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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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网财经讯,1月4日,科创板上市委2021年第1次审议结果显示,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源环保”)首发获通过。力源环保本次拟发行股份不超过2,675.00万股,募资3.59亿元,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

力源环保科创板IPO过会:研发投入未达标准 技术先进性被问询

资料显示,力源环保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环保水处理领域,是一家基于技术创新提供系统解决方案,以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技术和专有技术为支撑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从事核能发电厂、火力发电厂和冶金、化工等工业企业及市政行业的水处理系统设备研发、设计和集成业务,同时为电力企业提供智能电站设备的研发、设计和系统集成服务。

力源环保本次拟发行股份不超过2,675.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发行人会计师为中汇,律师为锦天城。

力源环保此次IPO拟募资3.59亿元,用于水处理系统集成中心及PTFE膜生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力源环保科创板IPO过会:研发投入未达标准 技术先进性被问询

业绩受疫情影响,2020年营收预计减少约两成

据招股书披露,2017年至2020年1-9月,力源环保实现营业收入21303.96万元、30779.80万元、33328.96万元、17566.73万元,归属净利润2534.78万元、4713.26万元、5217.17万元、2067.95万元。

力源环保科创板IPO过会:研发投入未达标准 技术先进性被问询

不过今年上半年受新冠疫情影响,部分下游业主处于停工停产状态,主动推迟了部分项目的交付时间,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了阶段性不利影响,导致力源环保2020年上半年收入大幅下滑,净利润同比转亏,扣非后净利润亏损超过1000万元。

据公司介绍,随着疫情防控后上下游企业复工复产,公司业绩从三季度开始逐步恢复,7-9月实现净利润2866万元,由此公司预计2020年营收为2.61亿元至2.74亿元,同比减少约两成,净利润为3695万元至4168万元,扣非后净利润为3030万元至3663万元,同比减少29%-41%。

招股说明书披露,力源环保的前五大客户较为集中,2017年-2019年,公司前五大客户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高,分别为60.14%、81.58%和82.14%。

2017年-2019年,公司应收账款账面净值分别为26,502.39万元、25,933.00万元和30,229.01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56.38%、36.10%和43.45%,占比近半。同时,力源环保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也在逐年升高,分别为3,021.88万元、3,464.84万元、3,980.83万元。

研发投入未达标准,技术先进性被问询

2017年至2020年1-9月,公司研发投入分别为706.21万元、1160.72万元、1703.60万元、973.1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31%、3.77%、5.11%、5.54%,最近完整三年研发投入累计3570.53万元,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仅4.18%。并不满足《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中对“最近3年累计研发投入占最近3年累计营业收入比例5%以上、或最近3年研发投入金额累计在6000万元以上”的要求。

力源环保科创板IPO过会:研发投入未达标准 技术先进性被问询

力源环保选择“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的科创板上市标准。

力源环保称,截至招股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共拥有34项授权专利,其中发明专利8项、实用新型专利26项。在8项发明专利中,有4项专利为继受取得,但力源环保没有对这4项专利的继受情况做进一步披露。

上市委现场问询的问题中,力源环保技术先进性被问询:

发行人凝结水精处理技术、热膜耦合海水淡化技术对应发明专利较少,且申请时间较早,而污水一体化处理技术分别对应发明专利数量较多,且报告期污水一体化处理技术收入占比较大,请发行人代表结合以上情况及市场竞争情况,说明发行人技术先进性。

上市委现场问询问题

1、发行人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海水淡化系统设备、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和污水处理系统设备三部分业务,报告期内上述三部分业务收入结构存在重大变化,请发行人代表结合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分类的市场惯例,说明发行人上述三部分业务构成变化的原因,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发行人是否具有持续和稳定获得业务的能力。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2、发行人凝结水精处理技术、热膜耦合海水淡化技术对应发明专利较少,且申请时间较早,而污水一体化处理技术分别对应发明专利数量较多,且报告期污水一体化处理技术收入占比较大,请发行人代表结合以上情况及市场竞争情况,说明发行人技术先进性。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3、发行人募投项目投向水处理系统集成中心及PTFE膜生产项目。根据发行人披露,发行人专注于水处理系统设备的研发、设计和集成环节,不从事产品的生产环节,因此发行人不适用产能及产能利用率测算。发行人供应商数量较多,原材料供应充分,市场上有着充足的产能可以满足发行人生产经营的需要;同时结合报告期膜特别是PTFE膜的采购金额变化以及PTFE膜技术先进性以及可获得性、自行生产与购买的经济性。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募投项目的可行性与必要性,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需进一步落实事项

1、发行人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海水淡化系统设备、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和污水处理系统设备三部分业务,报告期内上述三部分业务收入结构存在重大变化,请发行人说明发行人上述三部分业务构成变化的原因,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发行人是否具有持续和稳定获得业务的能力。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发行人凝结水精处理技术、热膜耦合海水淡化技术对应发明专利较少,且申请时间较早,而污水一体化处理技术分别对应发明专利数量较多,且报告期污水一体化处理技术收入占比较大,请发行人结合以上情况及市场竞争情况,说明发行人是否具备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能力。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责任编辑:CF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