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皓元医药科创板IPO过会:毛利率高于同行,销售费用率高达10%

2021年01月10日 10:36 来源:中华网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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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网财经讯,1月8日,科创板2021年第3次上市委会议审议结果显示,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皓元医药”)首发获通过。皓元医药拟于上交所科创板上市,本次计划公开发行不超过1,860万股,募资6.5亿元,保荐机构为民生证券。2020年11月9日,皓元医药科创板IPO遭暂缓审议。此次,是皓元医药第二次上会。

皓元医药科创板IPO过会:毛利率高于同行,销售费用率高达10%

资料显示,皓元医药是一家专注于小分子药物研发服务与产业化应用的平台型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业务包括小分子药物发现领域的分子砌块和工具化合物的研发,以及小分子药物原料药、中间体的工艺开发和生产技术改进,为全球医药企业和科研机构提供从药物发现到原料药和医药中间体的规模化生产的相关产品和技术服务。

安戌信息现持有发行人43.9166%的股份,系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协荣国际持有安戌信息80%的股权,郑保富、高强分别持有协荣国际50%的股权。郑保富、高强通过协荣国际控制安戌信息,并通过安戌信息支配皓元医药43.9166%的表决权。2015年9月22日,郑保富、高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书》,两人在重大决策上保持一致行动。同时,郑保富、高强均系发行人创始人,报告期内,郑保富一直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高强一直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两人共同负责公司业务发展方向、市场开拓及实际经营决策等重要事项。郑保富、高强能够实际支配相应股权比例的表决权,能够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命以及公司的经营决策构成重大影响。综上,郑保富、高强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皓元医药本次计划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不超过1,86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且发行数量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上述发行数量不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此次IPO保荐机构为民生证券,会计师事务所为容诚,律师事务所为广发。

皓元医药此次IPO拟募资6.5亿元,用于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安徽皓元药业有限公司生物医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安徽皓元药业有限公司年产121.095吨医药原料药及中间体建设项目(一期)和补充流动资金。

皓元医药科创板IPO过会:毛利率高于同行,销售费用率高达10%

毛利率高于同行,销售费用率高达10%

2017年至2020年1-6月,皓元医药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74亿元、3.00亿元、4.09亿元、2.49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500.69万元、1841.42万元、7342.96万元、4518.85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062.91万元、2842.76万元、5707.12万元、677.48万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1.97亿元、2.99亿元、4.29亿元、2.45亿元。

皓元医药科创板IPO过会:毛利率高于同行,销售费用率高达10%

皓元医药2020 年预计实现营业收入5.7亿元至6.3亿元、净利润9500万元至11500万元,同比都有较大幅度增长。皓元医药表示,主要原因是医 药研发行业持续快速发展,同时公司的技术优势、产品储备优势得到进一步释放, 原料药和中间体业务增长速度较快。

2017年至2020年6月30日,皓元医药总资产分别为1.92亿元、3.04亿元、5.42亿元、6.28亿元,总负债分别为7694.01万元、1.27亿元、1.43亿元、1.78亿元。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0.14%、41.65%、26.31%和28.44%。

2017年至2020年6月30日,皓元医药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2242.54万元、4126.96万元、5517.58万元、7716.77万元,应收账款账面净值分别为2126.19万元、3899.19万元、5216.27万元和7269.82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2.22%、12.99%、12.75%和29.22%。报告期内,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均值分别为5.43、6.27、5.66和3.20,皓元医药同期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7.41、9.96、8.97和3.98,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报告期内,皓元医药存货金额分别为9262.18万元、1.19亿元、1.50亿元和1.73亿元,占公司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8.32%、39.13%、27.65%和27.64%,占公司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3.55%、46.99%和35.29%和36.20%。报告期内,可比上市公司存货周转率均值分别为2.01、2.13、2.08和0.93,皓元医药同期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26、1.37、1.30和0.68,公司存货周转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2017年至2020年1-6月,皓元医药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52.11%、51.67%、57.47%和56.21%,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均值分别为51.60%、49.55%、49.66%、48.76%。公司毛利率略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

皓元医药科创板IPO过会:毛利率高于同行,销售费用率高达10%

报告期内,皓元医药销售费用分别为1856.44万元、3225.02万元、4714.24万元、2473.64万元。公司销售费用率分别为10.67%、10.74%、11.53%、9.94%,远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销售费用率4.05%、3.32%、3.10%、2.69%,在可比上市公司中最高。

皓元医药科创板IPO过会:毛利率高于同行,销售费用率高达10%

皓元医药表示,公司销售费用较高,具有合理性。皓元医药称,公司的销售费用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主要原因一方面是公司分子砌块和工具化合物业务面向客户群体众多,订单处理量大,需要较多的销售人员,职工薪酬金额和占比较大;另一方面,公司在Google、Baidu等知名互联网平台进行分子砌块和工具化合物产品的线上推广,线上推广的模式也导致销售费用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首次上会被暂缓审议,专利权问题被关注

值得注意的是,皓元医药曾于2020年11月9日首次上会,被暂缓审议,审核意见主要关注点在于专利权问题和是否符合发行条件。具体审核意见如下:

发行人报告期内分子砌块和工具化合物业务涉及第三方专利期内产品。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一、分子砌块和工具化合物部分产品涉及第三方专利的风险提示”中认为上述行为属于各国专利法保护例外规定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请发行人说明不视为侵犯专利权行为的具体法律依据。

请发行人针对未获得授权并处于第三方专利期内的分子砌块和工具化合物产品销售予客户的情形,说明发行人是否符合《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发行条件。

皓元医药称,公司工具化合物的销售主要面向制药厂商、科研单位及院校等,作为其进行科学研究以及药证申报使用,且单个产品的重量多以微克、毫克、克为单位。公司在售的工具化合物中,虽然部分产品存在第三方专利权,但由于适用“安全港条款”规定的,公司制造、销售存在第三方专利权的工具化合物不属于侵犯专利权的情况。

上市委现场问询问题

为了符合《专利法》第六十九条第(四)、(五)项规定的研究例外和行政审批例外相关情形,发行人在其境内网站、展会不再展示未取得授权的第三方专利期内产品、相关产品仅在线下与满足条件的特定客户群体沟通接洽后接受订单。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对发行人客户采购量、频次以及相应商业合理性等具体情况的分析,说明发行人销售未取得授权的第三方专利期内产品是否针对《专利法》第六十九条第(四)、(五)项规定的特定对象,发行人如何有效监督和约束发行人客户的业务开展能符合《专利法》第六十九条第(四)、(五)项之规定;(2)说明发行人是否已采取合理审慎的内控措施、风控措施保证其销售未取得授权的第三方专利期内产品符合《专利法》第六十九条第(四)、(五)项要求;(3)说明发行人境内网站、展会上停止展示未取得授权的第三方专利期内产品的具体信息是否对发行人销售模式和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需进一步落实事项

请发行人说明并补充披露:(1)结合对发行人客户采购量、频次以及相应商业合理性等具体情况的分析,发行人销售未取得授权的第三方专利期内产品是否针对《专利法》第六十九条第(四)、(五)项规定的特定对象,发行人如何有效监督和约束发行人客户的业务开展能符合《专利法》第六十九条第(四)、(五)项之规定;(2)发行人采取了在其境内网站、展会不再展示未取得授权的第三方专利期内产品、相关产品仅在线下与满足条件的特定客户群体沟通接洽后接受订单等风险控制措施,上述措施的落实情况。发行人此前行为是否会构成发行人的重大违法违规事项,是否面临遭受重大行政处罚的风险,上述风险控制措施是否对发行人市场销售和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责任编辑:CF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