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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迪凯科创板IPO获批注册:营收依赖苹果 ​劳务派遣员工曾占比超四成

2021年01月20日 15:43 来源:中华网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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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网财经讯,据证监会消息,近日,证监会按法定程序同意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迪凯”)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美迪凯及其承销商将分别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协商确定发行日程,并陆续刊登招股文件。美迪凯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1.00亿股,募集资金7.64亿元,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

美迪凯科创板IPO获批注册:营收依赖苹果 ​劳务派遣员工曾占比超四成

资料显示,美迪凯主要从事各类光学光电子元器件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及提供光学光电子产品精密加工制造服务。公司主要有四大类产品和服务,包括半导体零部件及精密加工服务、生物识别零部件及精密加工服务、影像光学零部件、AR/MR光学零部件精密加工服务等。公司的产品主要应用于各类光学传感器及摄像头模组上,广泛应用于如智能手机、数码相机、安防摄像机、投影仪、智能汽车、AR/MR设备等终端产品。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丽水美迪凯直接持有公司54.88%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葛文志。葛文志合计控制公司74.16%的表决权。其中控股股东丽水美迪凯系有限合伙企业,其执行事务合伙人为美迪凯集团,并且葛文志持有美迪凯集团52.44%的股权,据此葛文志通过控制美迪凯集团进而控制丽水美迪凯,间接控制公司54.88%的表决权。此外,美迪凯集团持有公司9.18%股权,据此葛文志通过控制美迪凯集团间接控制公司9.18%的表决权。同时,景宁倍增、丽水增量、丽水共享和海宁美迪凯分别持有美迪凯6.48%、1.84%、0.92%和0.86%的股权,其均为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也均为葛文志,据此葛文志通过控制上述四家合伙企业间接控制公司10.10%的表决权。综上,葛文志虽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但合计控制公司的表决权比例达到74.16%,并且其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据此葛文志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美迪凯拟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1.00亿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00%。本次发行的股份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形。美迪凯拟募集资金7.64亿元,其中,6.11亿元用于光学光电子元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1.53亿元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美迪凯科创板IPO获批注册:营收依赖苹果 ​劳务派遣员工曾占比超四成

业绩波动明显,境外收入占比较高

2017年至2020年上半年,美迪凯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0,485.85万元、33,430.22万元、30,400.19万元和20,081.45万元,净利润分别为5982.06万元、3471.32万元、7689.02万元和6841.14万元。

美迪凯的营收增速和净利波动呈现较大反差。2018年公司的营收较上一年同比增长了63.72%,而净利润却同比下降了42.37%。2019年公司营收同比下降9.09%,毛利率从2018年的58.40%下降到48.90%,但净利润却同比增长了126.47%。

美迪凯科创板IPO获批注册:营收依赖苹果 ​劳务派遣员工曾占比超四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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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至2020年上半年,美迪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17,222.46万元、34,667.01万元、26,644.61万元和20,369.77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839.89万元、13,485.68万元、6903.54万元和7799.75万元。2018年、2019年,美迪凯的经营性现金流变动幅度分别为178.64%、-48.81%。

2017年至2020年上半年,美迪凯的境外收入占比分别为61.10%、79.95%、72.63%和68.81%,主要来自日本、新加坡等地。2017年至2020年上半年,美迪凯对日本、新加坡的销售总额分别为8832.08万元、2.37亿元、1.97亿元和1.37亿元。2017年至2020年上半年,公司财务费用中的汇兑净损益金额分别为180.44万元、-70.78万元、-216.38万元以及27.80万元。

2020年1-9月,美迪凯实现营业收入31,089.45万元,同比增长48.2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930.48万元,同比增长114.26%;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988.20万元,同比增长130.97%。

客户集中度较高,营收依赖苹果公司

报告期内,美迪凯的客户相对集中,主要为京瓷集团、AMS、汇顶科技、舜宇光学等。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2.36%、78.69%、82.83%和89.85%,其中,公司对京瓷集团、AMS和汇顶科技三个客户合计形成的收入分别为6,520.25万元、21,503.73万元、18,291.67万元和15,732.18万元,分别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比例的31.83%、64.32%、60.17%和78.34%。公司客户较为集中主要系美迪凯主要产品或服务不作为最终消费品直接面向消费者,而是作为中间产品或服务,应用于下游光学传感器及摄像头模组行业,而下游行业集中度比较高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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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公司的产品和服务具有定制化的特点,公司的多项产品和服务均面向单一客户。报告期内对公司收入和盈利影响较大的产品和服务主要为传感器陶瓷基板精密加工服务、3D结构光模组用光学联结件和半导体晶圆光学解决方案。其中传感器陶瓷基板精密加工服务面向的客户为京瓷集团、3D结构光模组用光学联结件的客户为AMS,传感器陶瓷基板精密加工服务和3D结构光模组用光学联结件均为苹果产业链业务;半导体晶圆光学解决方案的客户为汇顶科技,应用于超薄屏下指纹模组中。公司于2017年下半年完成传感器陶瓷基板精密加工服务和3D结构光模组用光学联结件业务的开发,于2018年开始大批量供货;于2019年底完成半导体晶圆光学解决方案的开发,并于2020年开始量产并批量供货。报告期内,上述三项业务的收入合计分别为918.24万元、14,552.70万元、12,330.99万元和12,328.83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49%、43.56%、40.75%和61.55%。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和服务中,最终客户为苹果公司的产品和服务收入占比较高,苹果公司经营情况对公司影响较大。公司应用于苹果手机产业链的产品和服务主要为传感器陶瓷基板精密加工服务、3D结构光模组用光学联结件,直接客户为京瓷集团、AMS,终端客户为苹果公司。报告期内,这两种产品和服务的销售金额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49%、43.56%、40.58%和46.68%。

未来,受新冠疫情影响,如果苹果产品出货量出现持续的下滑,美迪凯苹果产业链业务收入有可能随着苹果手机出货量下降而减少。此外,若未来随着苹果公司面临的行业竞争情况出现较大变动,苹果公司无法保持现有在产品的工业设计、用户体验、品牌声誉方面的优势,经营情况出现重大、持续的不利变动,则可能对公司业务的稳定性以及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综合毛利率超50%,存下滑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49.07%、58.37%、48.78%以及58.04%,处于相对较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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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较高的毛利率水平主要得益于部分附加值较高的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半导体零部件及精密加工服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31.71%、43.73%、31.46%及35.64%,其毛利率分别为67.84%、73.92%、61.14%及65.10%;生物识别零部件及精密加工服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0.11%、21.18%、27.82%及41.82%,其毛利率分别为84.27%、63.86%、64.15%及69.84%。下游及终端产品快速的技术迭代和较高的技术要求,使公司需要持续投入研发并对新技术进行产业化,以及时满足客户需求。因此,如果公司无法持续依靠技术优势保持产品和服务的较高附加值,可能导致公司的毛利率下降。

随着光学光电子元器件相关技术的发展及专业人才的增多,未来行业壁垒可能被削弱,市场竞争可能日趋激烈。因此,公司可能将面临主要客户减少采购需求或降低采购价格的情形,导致营业收入下滑,进而使毛利率下降。

此外,公司的外销收入占比较高、且毛利率水平较高,汇率波动会对公司毛利率产 生较大影响。报告期各期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1.10%、79.95%、72.63%和 68.81%,其毛利率分别为 60.32%、65.45%、56.39%和 63.43%,主 要来自京瓷集团、AMS 和 Fine Crystal 等境外客户。如果未来外币兑人民币汇率波动较 大,则可能对公司毛利率产生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未来若发生下游需求重大变化、行业竞争加剧、产品技术迭代、汇率重大变动等情形,可能导致公司毛利率下滑,存在无法持续维持高毛利率的风险。

劳务派遣员工曾占比超四成,不给员工交社保被起诉

虽然申报稿提及,美迪凯在2017年至2019年存在劳务派遣用工人数占总员工人数比例超出10%的情形,但美迪凯并没有详细披露每年的具体情况。为此,上交所在第一轮和第二轮问询中,均对美迪凯劳务派遣进行问询并要求披露具体情况。

在此背景下,美迪凯2020年10月公布的上会稿中新增了劳务派遣情况。其中,2017年年末和2018年年末的劳务派遣员工占比分别高达40.23%和26.56%。

美迪凯科创板IPO获批注册:营收依赖苹果 ​劳务派遣员工曾占比超四成

国家人社部官网显示,《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要求,用工单位在规定施行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数量超过其用工总量10%的,应当制定调整用工方案,于2016年3月1日前降至规定比例。

美迪凯于上会稿中表示,根据有关部门的说明,鉴于公司已自行整改完毕,同时前期也未接到相关投诉举报,故不再进行行政处罚。

此外,2018年2月的判决文书显示,陈海森自2015年7月起进入美迪凯处工作,但美迪凯在2016年12月向陈海森发送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为此双方开始诉讼大战。

陈海森其中一个诉求便是,判令美迪凯为其建立社会保险关系并补缴社会保险费(具体补缴数额、时段由社保经办机构依法确定,个人缴纳部分由陈海森自己承担)。

审理法院查明,陈海森自2015年7月起进入美迪凯处工作,至2016年12月8日美迪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止,美迪凯均未为陈海森缴纳社会保险。根据现有政策法规,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无法补缴,故审理法院确定美迪凯应为陈海森补缴2015年7月至2016年11月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最终,法院除判决美迪凯为陈海森补缴社保外,还要求支付陈海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4666.10元;支付陈海森因宿舍卫生问题被扣的工资共计180元;支付陈海森2015年10月因请假被扣的工资180元。

(责任编辑:CF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