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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牌股份创业板IPO过会:防控口罩成收入主来源可持续性受问询

2021年01月23日 21:19 来源:中华网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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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网财经1月23日讯 上市委员会2021年第6次审议会议于1月21日召开,审议结果显示,浙江严牌过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严牌股份”)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此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韩松、郭忠杰。

公司专注于环保过滤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在全球范围提供环保用过滤布和过滤袋等工业过滤关键部件和材料,产品广泛应用于火电、水泥、化工、冶金、采矿、钢铁、垃圾焚烧、食品、医药、环境保护等各行业的工业除尘、废水处理、生产过滤纯化等领域。公司是我国“过滤分离”材料的主要供应商之一。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西南投资直接持有严牌股份46.88%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孙世严、孙尚泽父子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严牌股份76.56%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孙世严直接持有公司7.81%的股份,孙尚泽直接持有公司7.81%的股份;孙世严、孙尚泽分别持有控股股东西南投资75%、25%的股权,西南投资持有公司46.88%股份;孙世严、孙尚泽分别持有友凤投资75%、25%的股权,友凤投资持有公司14.06%股份,孙世严、孙尚泽间接控制公司60.94%的股份。

严牌股份创业板IPO过会:防控口罩成收入主来源可持续性受问询

严牌股份本次拟在深交所创业板发行新股不超过4267.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本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严牌股份拟募集资金5.90亿元,其中2.33亿元用于高性能过滤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3.57亿元用于高性能过滤带生产基地项目。

严牌股份创业板IPO过会:防控口罩成收入主来源可持续性受问询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 29,049.54 万元、36,984.24 万元、47,202.01 万元和 26,637.30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分别为 3,696.19 万元、5,252.80 万元、5,929.49 万元和 5,183.49 万元,最近三年,公司营业收入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分别保持了 27.47%和 26.66%的年均复合增长率。2020年1-6月,严牌股份以无纺滤布、无纺滤袋、机织滤布和机织滤袋为主,产品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

2020年1-6月,公司无纺系列产品收入较去年同期有较大幅度提升,主要因疫情防控用口罩材料无纺滤布销售增长,机织系列产品的销售收入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

2020年1-6月,严牌股份境内主营业务收入为19,427.55万元,较去年同期上升60.50%,疫情防控用口罩材料相关产品的销售系境内收入增长的重要因素。受新冠疫情影响,2020年1-6月发行人境外收入为6,840.36万元,较去年同期下滑15.72%。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28,499.07 万元、36,175.48 万元、46,255.52 万元和 26,267.91 万元,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36.71%、36.81%、35.66%和 42.13%。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原材料成本占公司生产成本的比重分别为 76.42%、79.19%、 81.71%和 82.07%,是公司生产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公司产品所需主要原材料为丙纶、涤纶、PPS、芳纶等化学纤维和丝线等大宗商品。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涨跌互现,总体均价上保持相对平稳。如果未来主要原材料价格发生较大不利变化,而对产品成本的影响无法或未能及时通过销售价格传导至客户端,公司产品销售和毛利率将受到不利影响。

现场问询中,上市委要求严牌股份说明2021年口罩材料相关产品收入及利润的可持续性。

公司的疫情防控用口罩材料产品 2020 年 1-6 月实现收入 6,164.17 万元,对公司 2020 年 1-6 月的业绩形成有力补充,是严牌股份收入及利润增长的重要来源。

严牌股份表示,2020 年 1-6 月,严牌股份的营业收入为 26,637.30 万元,较 2019 年同期上升 28.48%,其中口罩材料相关产品实现销售收入 6,164.17 万元,除疫情防控用口罩面料相关产品外产品的营业收入金额为 20,473.13 万元,较去年同期小幅下滑 1.25%,主要系公司境外销售受疫情影响小幅下滑所致;2020 年 1-6 月,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 5,652.35 万元,同比增长 112.3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 5,183.49 万元,较去年同期上升 106.65%,利润增幅高于收入增幅主要系疫情防控用口罩材料市场需求旺盛,相关产品毛利率相对较高所致。

2020年1-6月,由于公司将部分重心转移至生产和经营疫情防控相关产品,同时由于疫情影响带来的客户需求延迟、部分海外客户所在地区疫情相对严重对客户的生产运营造成了一定负面影响等,公司除疫情防控产品外的其他产品的收入及贡献毛利与去年同期相比有一定下滑。

2020 年,疫情的爆发及后续系列防控措施使得严牌股份及其下游客户的复工复产时间有所延后,相应的部分订单的执行以及订单需求有所延迟,但由于环保合规为客户生产经营的必备条件,因此并不会导致客户取消需求或订单。目前,公司的生产及供货能力已基本恢复正常水平,公司核心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应收帐款和存货逐年增加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的合计账面价值分别为 7,483.87万元、12,530.55 万元、16,956.84 万元和 17,093.20 万元,占公司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5.87%、30.51%、29.10%和 23.44%,公司应收账款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持续增加。且应收账款余额增长率高于该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此外,上市委要求严牌股份说明降低存货和应收账款、提升投资资本收益率的规划和举措。

严牌股份表示,应收帐款增长较快主要是因为2017年以来,其国内销售收入持续增长,尤其是向国内客户终端用户销售滤袋产品的收入快速增长所致。招股书显示,2017年至2020年上半年,严牌股份的境外销售收入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9.82%、42.13%、33.04%、26.04%,逐年减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7,704.35 万元、9,070.19 万元、11,844.01 万元和 17,256.31 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26.63%、22.08%、20.33%和 23.67%。公司存货账面价值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呈增加趋势。2017 年至2019 年,公司存货周转率为 2.26、2.73、2.85,整体呈上升趋势。

子公司中大西洋与美国海关关税异议事项

上市委还对公司子公司中大西洋关税异议事项进行了关注。

根据招股书显示,公司美国子公司中大西洋承担对部分北美客户的销售任务,报告期内一直从公司进口过滤材料产品。2013 年 9 月,中大西洋收到美国海关问询,美国海关认为中大西洋按进口产品最终用途适用关税税率不正确,应当按照加工工艺适用税率。2015 年 1 月,中大西洋向美国海关提交抗辩材料,并与美国海关保持持续沟通。2018 年 8 月 2 日,美国海关向中大西洋发出裁定文件,最终裁定其中 1种进口产品维持中大西洋原实际使用税率,其余 7 种进口产品需要按照“加工工艺”适用更高税率。

收到裁定文件后,中大西洋积极整改,自 2018 年 10 月起,中大西洋严格按照美国海关的要求适用相关关税税率,并根据美国海关补缴账单要求陆续补缴税款,同时与美国海关就补缴情况持续进行沟通和确认。截止2020年6月30日,中大西洋已累计补缴税款及利息合计64.19万美元(按 2020年6月30日汇率折算为 454.43 万元人民币)。

中大西洋该关税异议事项不属于存在重大过失或欺诈情形,最大限度仅是一般过失”假设美国海关在 2018 年度进行现场审计并罚款,发行人对美国海关可能对中大西洋进行的罚款计提预计负债,预计负债总额合计为 866.62 万元,罚款金额占 2018 年度净利润的比例为 16.05%,使 2018 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减少 866.62万元,占比 18.42%。因此,假设重大西洋遭到上述罚款,对公司整体盈利及财务报表无实质性重大不利影响。

但上述对罚款的计算为按照最可能发生的金额假设计算,中大西洋若被认定为一般过失情形,将面临按照未补缴税款金额的 0.5-2 倍(不超过对应货值)缴纳罚款,以中大西洋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预计负债人民币累计金额测算,罚款金额范围为 883.17 万元至 3,532.69 万元之间,将对发行人盈利及报表产生不利影响。

涉嫌虚假宣传被索赔100万

2020 年 7 月,公司收到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创环保”)以公司实施虚假宣传行为并侵犯其利益为由向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公司停止侵权、发布声明并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 100 万元。中创环保在诉状中指诉公司虚假宣传行为有两项:一是公司在项目投标材料中将部分案例实为中创环保的业绩宣称为公司业绩;二是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后,该公示内容经天眼查、中国比地招标网等网站进行转载及宣传。

严牌股份称,公司不存在虚假宣传行为。原告中创环保并未参与该项目投标,未给中创环保造成损失;公司发现部分项目案例系冒用他人业绩后,主动撤回投标文件,未中标和形成收入,该项目由其他投标者中标,未给招标方等相关方造成损失。

2020 年 9 月 7 日,天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说明,稽查分局对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中创环保举报称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的虚假宣传行为不成立。

此外,该事项诉讼金额为 100 万元,该项目的标的金额为 248.60 万元,对公司收入金额影响很小;另一方面,公司报告期历史上未发生过类似事项,该事项发生后,公司强化流程管理和责任意识,确保未来不再发生类似事项,并主动撤回竞标文件,未造成严重市场负面影响,该事项对公司未来业务拓展不会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责任编辑:CF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