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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点有数创业板IPO过会:营业收入出现滞涨 实控人曾为车能贷站台

2021年04月19日 17:10 来源:中华网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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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网财经讯,4月16日,创业板上市委2021年第23次审议会议召开。审核结果显示,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零点有数”)首发获通过。零点有数此次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805.9944万股,募集资金2.98亿元,保荐机构为中原证券。

零点有数创业板IPO过会:营业收入出现滞涨 实控人曾为车能贷站台

资料显示,零点有数在科学的数据采集和分析方法的基础上,运用自主研发的在线数据集成技术和垂直应用算法两大核心技术,形成决策分析报告或开发数据智能应用软件,为公共事务和商业领域的客户提供数据分析与决策支持服务,是将互联网、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应用于主营业务的创新型企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宁波智数持有零点有数2997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55.32%,为发行人控股股东。袁岳直接持有发行人3万股股份,直接持股比例为0.06%。同时,通过控制闯亚投资间接控制宁波智数、宁波锐数、宁波品数等三家合伙企业,上述三家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闯亚投资。袁岳持有闯亚投资98%的股权,为闯亚投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袁岳先生通过宁波智数、宁波锐数、宁波品数合计间接控制发行人4408.7646万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81.37%。综上,袁岳先生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发行人股份数为4411.7646万股,占发行人总股本81.43%,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零点有数此次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805.9944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此次IPO保荐机构为中原证券,发行人会计师为天健,律师为锦天城。

零点有数此次拟募集资金2.98亿元,其中,5157.74万元用于“零点有数云评估”项目,1.66亿元用于“知识智谱”项目,8067.86万元用于“有数决策云脑”项目。

零点有数创业板IPO过会:营业收入出现滞涨 实控人曾为车能贷站台

营业收入出现滞涨,费用占比逐年增长

招股书显示,2018年至2020年零点有数营业收入分别、3.49亿元、3.81亿元和3.78亿元。2018年、2019年的增速分别为10.27%和9.26%。营业收入出现滞涨,零点有数2020年出现了小幅负增长。

报告期内,零点有数的归母净利润分别为3576万元、3735万元和5076万元。零点有数表示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略有下降,但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较2019年增加1,269.90万元,增幅36.13%。主要系数据智能应用软件业务增长而引起的毛利率增长,以及享受国家因新冠疫情而推出的社保减免政策而导致。

零点有数创业板IPO过会:营业收入出现滞涨 实控人曾为车能贷站台

在2020年一季度受疫情影响业绩基数较低的背景下,零点有数营业收入出现大幅增长。据披露,2021年一季度零点有数预计实现营业收入2500-2700万元,同比2020年一季度的1417万元大幅增长76.32%-90.42%。净利润却难言乐观,零点有数预计一季度实现净利润为亏损1200万元-1300万元,仅仅同比2020年一季度亏损1415万元出现小幅减亏。

2018年-2020年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1107万元、1558万元、1872万元,2019年、2020年分别同比增长40.74%、20.15%。在2020年公司在严控成本,成本下滑幅度高于营业收入下滑幅度背景下,公司销售费用依旧保持快速增长态势,但销售增长成效不佳。2019年、2020年公司营业收入增速均明显低于同期销售费用增速。

2018年至2020年,零点有数的期间费用金额及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17.27%、19.44%和24.85%,逐年增长,招股书披露其主要是由于研发费用增加所致。

零点有数创业板IPO过会:营业收入出现滞涨 实控人曾为车能贷站台

此外,零点有数的存货周转率差距极大。报告期内,该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4.10、4.83、5.02而可比同行均值分别为95.31、98.72、128.72,相较之下该公司存货周转率明显更低。

零点有数对此解释称,行业可比公司中信索咨询报告期内各期均无期末存货余额,立信数据存货核算内容为库存商品,上述两家可比公司因会计政策不一致,不具有可比性。

曾存在较多股份代持情形,资金支付及定价合法性引关注

历史上零点有数及其子公司存在较多股份代持情形,根据审议结果不难发现,公司相关股权代持问题仍然没有厘清,零点有数被要求说明解除股份代持方式的合法性并进一步说明解除股份代持过程中资金支付及定价的合法性。

值得注意的是,2020年6月(即零点有数提交IPO招股书前一个月),袁岳将其持有的上海东方飞马企业服务有限公司5%的股权转让给杨振宇,并不再担任该公司的执行董事,袁岳不再控制上海东方飞马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及其所属21家存续企业;同时,由于上海东方飞马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持有上海东方飞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1.20%股权,袁岳也不再控制上海东方飞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所属17家存续企业。

在此前第三轮审核问询中,公司被要求就此问题说明实际控制人转让上述股权的原因及合理性、交易定价是否公允;股权转让是否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是否存在代持情形。零点有数回应表示,袁岳转让上述股权的原因具有合理性,定价系参照前次投资估值双方共同友好协商确定,价格具有公允性,且股权转让价款已足额支付,上述股权转让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代持情形。

实控人袁岳曾为车能贷站台,其法人因非法吸储被判刑

据媒体公开报道,袁岳曾经在一个公开活动中给飞马旅投资的一个项目——车能贷P2P公司站台。据招股书披露,车能贷与袁岳签署过《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车能贷在其部分宣传资料中使用了带有袁岳肖像的相关图片以及袁岳为其品牌形象代言的文字表述。在车能贷关联方浙江能能开发的能能理财APP(2016年11月上线)的软件介绍中包含了袁岳为其品牌形象代言的内容。

值得关注的是,因非法吸储,车能贷法人已经被判处有期徒刑,至今依然有6000多万元没还清。

据宁波法院公开判决书显示,因车能贷等相关单位和个人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检察院于2019年6月27日向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经审理,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2月24日出具《车能贷(上海)金融科技有限公司、浙江能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干建君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审刑事判决书》(案号:(2019)浙0206刑初449号),判决如下:

1、被告单位车能贷(上海)金融科技有限公司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2、被告单位浙江能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3、被告人干建君(两被告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4、被告人杨琪(两被告单位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5、责令被告单位车能贷(上海)金融科技有限公司、浙江能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人干建君、杨琪共同退赔各被害人损失。

值得注意是是,零点有数在深交所审核中心的相关问询回复函中称上述公司的股权转让及注销程序合法,但对公司在续存期间是否存在违反违规的问题则避而未谈。

上市委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1、历史上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存在较多股份代持情形。请发行人代表说明解除股份代持方式的合法性。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2、发行人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来源于可抵扣亏损。请发行人代表说明产生亏损的原因,未来是否能够产生足够的利润以覆盖该等可抵扣亏损。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需进一步落实事项

请发行人进一步说明解除股份代持过程中资金支付及定价的合法性。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发表明确意见。

(责任编辑:CF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