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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科股份拟IPO:招股书披露2019年发生高处坠落事故被罚126万、赔偿105万

2021年09月21日 18:02 来源:中华网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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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网财经9月21日讯 2021年9月21日,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科股份”)披露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本次发行拟发行股数不超过4,5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拟在创业板上市,拟募资9.6932亿。建科股份曾于2015年10月30日在新三板挂牌,2020 年 3 月 19 日从新三板摘牌。

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3月19日,是一家聚焦建设工程与环境保护领域的科学技术应用研究,以检验检测为核心主业,特种工程专业服务和新型工程材料助力发展的技术服务企业。公司以检验检测业务为核心主业,经营范围涵盖房建、市政、水利、铁路、交通、城市轨交、环保等方面。

建科股份拟IPO:招股书披露2019年发生高处坠落事故被罚126万、赔偿105万

股份结构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杨江金。建科股份实际控制人杨江金及一致行动人苏州奔牛和苏州石庄合计控制公司股份比例为37.25%。苏州奔牛及苏州石庄为建科股份员工持股平台,由杨江金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本次发行后,杨江金及一致行动人控制建科股份27.93%的股份。

余荣汉持有8.24%的股份,余荣汉女儿余方持有3.70%的股份,苏州奔牛持有10.20%的股份,苏州石庄持有9.98%的股份。股东常州灿星的有限合伙人穿透后为常州市人民政府及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政府,常州灿星所持股份为国有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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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6.56亿元、7.71亿元及9.06亿元,近三年复合增长率为17.48%。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准)分别为1367万、8136万、1.22亿元。2018年-2020年现金分红分别为3163万、4320万、487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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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报告期各期,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分别为409.80万元、639.19万元和673.00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比例分别为16.21%、6.91%和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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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检验检测服务、特种工程专业服务和新型工程材料。其中检验检测2018-2020年营业收入占比分别为36.37、41.96、4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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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招股书披露的2019年检验检测业务市场占有率,建科股份排名第六,市场占比为0.1%,相对来讲比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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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7.89%、35.92%和3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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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前夕增资扩股 涉嫌“突击入股”

就在本次IPO前夕,建科股份引进了新的资本方。招股书披露2020年9月18日,建科股份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定拟对外部投资机构发行不超过5,100,000股(含5,100,000股)的股票,价格为5.8元/股。2020年9月18日,与常州灿星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安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两家机构签订《增资扩股协议》,以每股5.8元,合计金额2,958万元认购公司新增股份5,100,000股,其中510万元作为公司注册资本,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2020年9月28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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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据招股书披露,陈继荣因看好建科股份的未来发展前景以5.57元价格新增10万股,取得股份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常州灿星因看好建科股份的未来发展前景以5.80元价格新增330万股,取得股份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苏州安歆因看好建科股份的未来发展前景以5.80元价格新增180万股取得股份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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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2021年2月5日,证监会就发布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加强拟上市企业的股东监管,剑指股权代持、多层嵌套、“影子股东”、突击入股等行为。其中,更是将突击入股的时点确认从IPO申报前6个月内前推至12个月内。显然建科股份引入新股东的行为涉嫌证监会对于“突击入股”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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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书与新三板挂牌期间信披数据不一致

招股书披露,建科股份在成本和费用重分类、应收票据终止确认涉及的会计差错更正、公司未对商业承兑汇票计提预期信用损失、未考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跨期调整项目、遗漏部分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和未弥补亏损、未将行政处罚入账和管理人员罚款入账、误将奖励款作为其他应付款进行确认、2018年度前5大客户销售数据披露差异等方面数据存在不一致。

其中招股书显示,在编制2017年末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时遗漏部分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和未弥补亏损,其中,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2018年期初余额遗漏426,157.95元,未弥补亏损遗漏203,379.80元。

此外,常州市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7月18日向青山绿水(江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作出“常环天行罚(2018)7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伍万元的行政罚款。建科股份内部对管理人员的管理失职进行批评和内部处分,由其承担处罚款项。因工作人员处理账务疏漏,未及时将该笔行政处罚入账和管理人员罚款入账。

另外,常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常州市财政局于2017年10月27日出具编号“常政金发【2017】24号”《关于2016年度常州市企业股改及上市融资奖励资金的通知》,对辖区内股改及拟上市企业进行奖励。建科股份因股改时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股份缴纳个人所得税获得奖励1,344,000.00元,误将其作为其他应付款进行确认。

股东间频现关联关系 夫妻关系、亲子关系居多

招股书披露,建科股份股东间频频出现关联关系且相对复杂,频频出现亲子关系和夫妻关系。其中,余荣汉与余方为父女关系,张朝辉与王沁芳为夫妻关系,黄海鲲与王黎妍为夫妻关系,吴维英为刘小玲兄弟的配偶,王秋蓉和殷宇锋为夫妻关系,徐梅和邵银存为夫妻关系,滕新华和高彩峰为夫妻关系,孙莉和朱昕谚为母子关系,陶文玉和陶亿楠为母女关系,上海民铢和桐乡虹泉为同一控制下两家私募基金。

董事长等高管投资同一家公司,持股总计近三成

招股书披露,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两名监事、两名其他核心人员,对外投资同一家公司即常州市鼎达房产代理有限公司,合计持股总计2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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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天眼查显示,中华网财经发现,蹊跷的是,常州市鼎达房产代理有限公司法人为余荣汉,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其中余荣汉(余荣汉持有建科股份发行前股本的8.24%)为实控人,持股30.01%。杨江金为第二大股东,经营范围为房地产中介服务、信息咨询服务、家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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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五大客户 新城控股、龙湖在列

招股书显示,建科股份第一大客户为新城控股,年均占比为7%以上,报告期内,龙湖集团、金土地建设集团,连续三年为其稳定前五大客户。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额占当期销售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9.66%、20.74%、20.56%。而前五大客户中,江西新瀚置业有限公司2015年成立,自2019年至今一直连续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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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技术人员仅为6人 研发费用占比低、不足5%

核心技术人员包括杨江金、周剑峰、张菁燕、徐汉东、金卫民和许鸣。研发费用虽然连续三年增长,但占比低、不足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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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控不规范转贷200万 子公司向少数股东借款479.75万

招股书披露,2018年6月12日,建科股份子公司江苏尼高从工商银行借款200万元,2018年6月13日将该笔借款转给供应商淮安市龙城建设劳务有限公司,2018年6月15日,淮安市龙城建设劳务有限公司将该笔借款转给建科股份子公司江苏鼎达。江苏鼎达和江苏尼高会计处理上同时确认对方的其他应收账款和其他应付账款200万元。

另外,子公司越南绿能向少数股东东南工艺开发有限公司借入资金,借款人民币4,797,519.34元,期限为2018年3月25日—2023年3月25日,借款利率7.00%。越南绿能向少数股东借款主要系业务规模不断增加,对运营资金产生一定需求,借款为经营性支出。越南绿能向少数股东借款人民币479.7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为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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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岁以下员工占比近五成 大专以下学历近四成

招股书显示,建科股份30岁以下员工占比为47.84%,31岁至40岁员工占比为32.16%。员工受教育程度部分,大专以下学历近四成。截至2020年末,未缴纳社会保险员工其中退休返聘人员6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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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余额和坏账准备余额连续三年显著上升

报告期内,公司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的原值分别为46,276.32万元、50,529.64万元、56,071.23万元,坏账准备余额分别为5,650.46万元、6,677.43万元、7,623.94万元。

而在前五大应收账款客户中,金土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连续两年位列应收账款客户第一位,年均1300万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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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招待费2020年805万 较2018年翻了2.2倍

招股书显示,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2,880.68万元、4,054.58万元及3,741.83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4.39%、5.26%及4.13%。公司销售费用主要由销售人员薪酬、运输费用、业务招待费、汽车费用及销售服务费构成。中华网财经发现,而其中,业务招待费2020年为378万,2018年为156万,翻了2.48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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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6,286.10万元、8,908.12万元及9,634.6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9.58%、11.55%及10.64%。而其中业务招待费分别为210万、303万、427万。业务招待费2020年为427万,2018年为210万,翻了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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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计算,合并计算建科股份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中的业务招待费,2018-2020年,分别为366.7万、616.52万、805.55万。

报告期内涉环保违规多次被罚 2019年发生高处坠落事故被罚款126万

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内发生两起因环保问题被罚事件,合计罚款七万。一是江苏鼎达(全资子公司)建筑新技术有限公司因在噪声控制时段内作业,南通市生态环境局于2019年8月26日向江苏鼎达建筑新技术有限公司作出“通07环罚字[2019]3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贰万元的行政罚款。二是青山绿水(江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因危险废物的容器、包装物以及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未按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未按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常州市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7月18日向青山绿水(江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作出“常环天行罚(2018)7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伍万元的行政罚款。

此外,建科股份2019年发生高处坠落事故被罚款126万元,招股书披露了详情,主要是江苏鼎达吾悦华府S1商业二标段项目在实施电梯井顶梁拆除过程中,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一般事故,连云港市应急管理局于2019年12月20日向江苏鼎达作出“(连)应急罚(2019)620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126.00万元罚款。

另外,报告期内建科股份还发生12起行政处罚事件,不过金额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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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支付赔偿款260.19万 2019年支付高处坠落事故赔偿金105万

招股书显示,建科股份2018年和2019年连续两年大额支出赔偿款。其中,2018年赔偿款128.46万,主要为员工工伤赔偿款和经济赔偿金。2019年赔偿款131.73万,主要为江苏鼎达吾悦华府S1商业二标段项目在实施电梯井顶梁拆除过程中,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一般事故,江苏鼎达与家属达成一致,赔偿105.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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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处房产未过户 部分房产未取得土地使用权

招股书披露,建科股份共有七处房产尚未过户,均为抵债房,其中五处位于常州市,两处位于扬州宝应吾悦广场,占建科股份房产总面积的1.09%,未用于生产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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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还有部分房产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一是坐落于常州市春江镇魏村德胜路56号两处房产(常房权证新字第00505717号、常房权证新字第00505720号)为拍卖合法取得。该两处房产对应的土地位于常州市德胜河规划河道及防护绿地范围内,暂时无法办理过户手续,两处房屋目前处于闲置状态。二是坐落于常州市钟楼区长江中路288号(苏(2021)常州市不动产权第0017201号)存在小部分房产无对应土地权属。

存在4起未了结诉讼案 涉诉总金额400.76万

建科股份目前存在4起未了结诉讼纠纷,其中3起均为原告,第四起为被告。招股书披露了第四起诉讼详情,2015年7月,依翔公司与江苏鼎达之间成立了履带吊车租赁合同关系,依翔公司驾驶员潘占忠在提供吊装服务过程中发生履带起重机倾斜事故,致所吊重物落至吴中大道并砸中路过车辆,造成车内人员龚春霞、陈秋月受伤,潘占忠本人也因坠落受伤,江苏鼎达在事发后为龚春霞、陈秋月、潘占忠垫付了医疗费等费用。根据事故调查报告,潘占忠对本次事故负主要责任,江苏鼎达因此就垫付款项向依翔公司追偿。根据(2017)苏0506民初644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依翔公司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江苏鼎达建筑新技术有限公司人民币405,184.13元。根据(2018)苏民终8386号判决书,持一审判决。本次是依翔公司申请再审,请求撤销(2017)苏0506民初6442号和(2018)苏民终8386号判决书。

IPO前夕涉嫌“突击入股”、董事长等高管蹊跷投资同一家公司的建科股份能否顺利上市,中华网财经后续将持续关注!

(责任编辑:CF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