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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海永顺泰曾三次遭环保处罚 证监会首发反馈追问不构成重大处罚的理由

2021年10月25日 14:02 来源:中华网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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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网财经10月25日讯 中华网财经了解到,近日,证监会官网披露了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粤海永顺泰”)的首发反馈意见。

粤海永顺泰曾三次遭环保处罚 证监会首发反馈追问不构成重大处罚的理由

从反馈意见来看,证监会对粤海永顺泰提出的反馈意见包含三大类,要求说明规范性问题、信息披露问题、其他问题,共计30个问题。

粤海永顺泰主要从事麦芽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麦芽是啤酒生产环节中最主要的原料,产品以基础大麦麦芽为主,兼顾高端的特种麦芽等多种产品,是国内规模最大的麦芽制造商。

根据公司官网显示,粤海永顺泰主营业务为啤酒麦芽,是国内各大啤酒集团的麦芽主供应商,服务客户包括百威集团、华润雪花、青岛啤酒、燕京啤酒、喜力、嘉士伯、珠江啤酒等。

招股书披露,2019年,粤海永顺泰在国内的市场占有率达到25%。同时是国内最大的麦芽出口企业,2020年,麦芽的出口规模占我国麦芽出口规模的46%。

粤海控股是控股股东,广东省人民政府登记持有粤海控股100%股权,广东省国资委代表广东省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实际控制人为广东省国资委。

招股书显示,2018年-2020年燕京啤酒为粤海永顺泰前五大客户,占比分别为8.91%、8.57%、11.78%。粤海永顺泰表示,公司独立董事张五九的配偶在燕京啤酒担任独立董事,因此与燕京啤酒存在关联关系。公司作为全国最大的麦芽制造商,与各大啤酒厂商均有业务合作,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向燕京啤酒销售麦芽的情形。对其交易均按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价格公允。

粤海永顺泰曾三次遭环保处罚 证监会首发反馈追问不构成重大处罚的理由

粤海永顺泰前五大客户收入占比分别为59.70%、65.39%、和69.71%。证监会要求补充披露与各期前五大客户的合作历史、业务获取方式、结算模式、合同期限、销售规模占客户麦芽采购规模的比例、投标与销售的具体流程,论证在客户稳定性与业务持续性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风险;补充披露前五大客户变化原因及对单个客户销售金额变化的原因。

此外,粤海永顺泰销售模式主要为直销,经销商仅1家,宏全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是其海外经销商,主要从事饮料包材生产和饮料填充代工,报告期内,经销模式收入为17,013.40万元、18,214.87万元、13,492.50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6.99%、6.20%、4.77%。

在首发反馈意见,关于规范性问题一项中,就经销商仅存在宏全国际股份有限公司1家情况,证监会要求结合《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的要求,补充披露宏全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经销情况;

另外,中华网财经翻阅招股书发现,粤海永顺泰曾被环保部门处罚三次,累计金额为100万元,但粤海永顺泰表示,被处罚行为不属于重大环保违法违规行为。具体详情为:

1、2018年3月8日,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向永顺泰秦皇岛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秦环罚[2018]8005号),发现永顺泰秦皇岛煤棚预留口未密闭、煤棚扬尘防护措施不到位,决定对永顺泰秦皇岛处以罚款20万元。

2、2018年9月5日,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局向永顺泰秦皇岛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秦环罚[2018]8006号),发现永顺泰秦皇岛排放水污染物超过国家规定水污染排放标准,决定对永顺泰秦皇岛处以罚款30万元。

3、2018年10月30日,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局向永顺泰秦皇岛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秦环罚[2018]0017号),发现永顺泰秦皇岛12万吨/年麦芽生产线扩建项目配套建设的污水处理设施未按环评要求建设臭气收集处理设施即投入使用,决定对永顺泰秦皇岛处以罚款50万元。

在首发反馈意见中,证监会就要求粤海永顺泰结合处罚金额及处罚依据的法律法规,论证说明不认为构成重大处罚的理由。同时要求根据2021年上半年情况,更新违法违规情况及其处罚及执行的情况,并说明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

(责任编辑:CF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