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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达股份IPO获反馈意见:证监会要求披露致1人死亡起重伤害事故详情

2022年11月15日 16:53 来源:中华网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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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网财经11月15日讯,中华网财经了解到,近日,证监会官网披露了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永达股份”)的首发反馈意见,反馈意见主要包括规范性问题、信息披露问题、与财务会计资料相关的问题及其他问题等共计41个问题。

永达股份IPO获反馈意见:证监会要求披露致1人死亡起重伤害事故详情

中华网财经注意到,早在7月1日,永达股份预披露招股书,公司计划在深市主板挂牌。招股书显示,永达股份拟发行不超过6000万股,计划募集资金10.66亿元,将用于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生产基地自动化改造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永达机械主营业务为大型专用设备金属结构件的设计、生产和销售。公司的产品主要应用于隧道掘进、工程起重和风力发电等领域,为铁建重工、中联重科、三一集团、国电联合动力、明阳智能、金风科技、中国中车和湘电股份等国内知名企业供应商。

财务数据方面,2019年-2021年,永达股份分别实现营业收入4.03亿元、7.76亿元、10.03亿元,2020年、2021年营收增幅分别为92.33%、29.26%;净利润分别为1155.09万元、6177.23万元、8841.12万元,2020年、2021年净利增幅分别为434.79%、4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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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书显示,2017年6月至2018年11月,永达股份多次股权转让、增资过程中,傅能武及邓国政、邓雄的出资资金来源于沈培良的赠与,此后邓雄多次减持,傅能武亦有一次减持。公司2007年增资时实物出资部分相关资料未能较好保存,实际控制人2021年以现金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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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反馈意见中,证监会就要求说明邓雄作为邓国政之子,在其父离开公司后其继续享受实际控制人的赠与的合理性;傅能武、邓雄减持的原因,资金去向,是否流向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

此外,报告期内,永达股份产能利用率普遍较高。根据申报材料,2021年2月25日,永达股份二厂区发生一起起重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

证监会就要求补充披露安全生产事故的具体情况,公司是否对安全生产事故负有责任,公司及其相关人员是否因此受到处罚或存在相关风险,是否通过劳务外包方式规避安全生产责任;另外,报告期内产能利用率偏高是否存在违法情形,是否存在安全生产风险;

另外,2019年及2020年末,永达股份未为员工购买住房公积金,公司在招股书中解释为公司管理层劳动用工方面合规意识不足,2021年前尚未建立住房公积金相关制度。就此,在反馈意见中,证监会要求补充披露报告期各期未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具体原因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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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针对反馈意见,证监会就要求永达股份在30日内回复,如在30日内不能提供书面回复,需要提前10个工作日提交延期回复申请。如未能按期提交反馈意见,证监会将予终止审查。

(责任编辑:CF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