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叮咚买菜关联公司涉嫌发布虚假广告,被罚款2.5万元

2021年08月16日 14:20 来源:中华网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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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网财经8月16日讯,近日,叮咚买菜关联公司上海壹佰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新增行政处罚处罚事由为违反广告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对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允诺等或者对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允诺等表示不准确、不清楚、不明白的,处罚结果为罚款2.5万元,处罚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叮咚买菜关联公司涉嫌发布虚假广告,被罚款2.5万元

经查,壹佰米作为广告主,于2020年12月7日-2020年12月13日,在抖音APP上针对杭州地区用户发布了一则视频广告,广告中声称,花二十几块钱在叮咚买菜APP上可以买到视频中出现的八种水果。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情况说明,视频广告中的购买场景可以在杭州地区通过使用“59减40”的邀请有礼优惠券实现,该优惠券的获得方式是,叮咚买菜APP用户每邀请一名新人注册并下单,即可获得一张优惠券,上不封顶。

根据壹佰米提供的2020年12月7日-12月13日广告投放期间杭州地区的销售记录及陈述申辩意见书,视频广告中的购买场景在理论上是能够还原的,具体案例是,2020年12月12日杭州龙泉站,这一天该站销售的八种水果价格一直没有改变,分别为:草莓1盒,16.9元;火龙果1组2个,5.19元;小番茄2盒,5.8元;橙子1组4个,5.89元;蓝莓2盒,11.8元;牛油果1组2个,9.9元;香蕉1串,4.2元;柚子1个,3.29元,总计62.97元,扣除邀请有礼优惠券40元后,总价格为22.97元,符合广告中描述的“花二十几块钱买到这些水果”的说法,但视频广告中描述的购买场景只能在广告发布期间的部分时间、部分站点实现,而且需要使用特定的“59减40”优惠券,并不能在广告发布期间的任何时间和站点无条件实现,上述情况壹佰米没有在广告中进行相应的说明。

经查实,壹佰米在抖音APP上投放的上述视频广告,是由四川不亦乐乎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素材并设计制作,然后提供给上海拓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广告内容经当事人审核后,由上海拓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利用其在抖音媒体广告发布后台的账号进行发布。

上述视频广告只针对杭州地区用户,在抖音APP上的最初发布时间为2020年12月7日,12月13日接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知后,当事人下线了该视频广告,总共发布时间为7天,同时在视频下方有“商品的销售及优惠情况以叮咚买菜APP内展示页面为准”的提示。

根据海南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广告投放数据说明》及四川不亦乐乎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视频广告相关数据,该广告投放期间消耗的账户金额总计为6702.84元,总的展示数为253731,总的点击数为2010,相对于同类型广告为低,传播量较低,总的评论数、点赞数和分享数分别为5次、53次和0次,用户关注度不高。视频广告投放期间,“59减40”的邀请有礼优惠券在杭州地区的实际发放量为4289张,顾客实际使用量为2769张。

壹佰米在抖音APP上投放的视频广告,笼统地讲“花二十几块钱买到这些水果”,但是对购买场景的实现条件没有进行准确清楚的描述。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八条第一款“广告中对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允诺等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允诺等有表示的,应当准确、清楚、明白。”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一)广告内容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之规定,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事实与情节、整改情况以及社会危害程度,决定对壹佰米作出罚款25000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CF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