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报案件信息 大连银行天津分行被罚款30万元
中华网财经讯,据银保监会网站消息,近日,天津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大连银行天津分行存在漏报案件信息的违法违规行为,被罚款30万元。陈宇负有直接管理责任,被处以警告处罚。
资料显示,大连银行是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子公司,注册资本68亿元。目前,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成都、沈阳、丹东、营口设立8家分行,在大连地区设有总行营业部及10家管理型支行,全行共184个营业网点,员工近6000人。
三季度报告显示,截止2020年9月30日,大连银行资产总额4294.9亿元,负责总额4036亿元,实现净利润6.89亿元。
截至2020年三季度末,公司第一大股东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0.29%;第二大股东为大连融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11.07%;第三大股东为绵阳科技城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4.41%。
据媒体报道,近日,阿里司法拍卖网站显示,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东兆长泰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东兆长泰集团")持有的大连银行1亿股股份以起拍价3.17亿元的价格进行公开拍卖。
东兆长泰集团是该行的并列第十大股东之一,持有1亿股股份,占比1.47%,目前,东兆长泰集团所持的全部股权处于被法院冻结的状态。此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东兆长泰集团有三条被执行信息,执行标的总额达到3.31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大连银行此次被拍卖的1亿股权评估总价为3.73亿元,但被分为5份进行拍卖,每份2000万股份,起拍价为6341万元。记者注意到,每份股权的评估价为7460万元,6341万元相当于在原评估价的基础上打了85折。
截至8月19日,上述5笔股权虽然每笔都有两千余人围观,但无一人出价,最终流拍。
另据华夏时报2019年初报道,大连银行天津分行一支行副行长葛震未按规定进行贷款资料审核,利用职务帮助天津七建建筑工程公司(下称“七建公司”)董事长王某骗取贷款,造成大连银行天津分行损失近亿元。
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刑事裁定书显示,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驳回葛震的上诉,维持原判。葛震因违法发放贷款数额巨大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十万元;王国杨因贷款诈骗罪、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虽然法院已经做出终审裁定,但值得注意的是,葛震与王某非亲非故,却在王某两次贷款过程中不遗余力的在各个环节积极促进贷款的审批、发放。王某曾在证言中表示,葛震知道贷款提交的申请资料中有一部分合同是虚构的,而葛震也“从中得到了好处”,他通过中间人孙某给了葛震600万好处费。但葛震及孙某对600万好处费一事均予以否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