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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香股份创业板IPO过会:研发费用率低于同行 存在多起重大环保问题

2021年02月03日 00:33 来源:中华网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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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网财经讯,2月2日,创业板上市委2021年第9次审议会议结果显示,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香股份”)首发获通过。亚香股份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2,020.00万股,募集资金5.2亿元,保荐机构为平安证券。

亚香股份创业板IPO过会:研发费用率低于同行 存在多起重大环保问题

资料显示,亚香股份主营业务为香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香料是一种能够依靠嗅觉或味觉感受到香味的有机化合物,也称香原料,主要用于调配成香精用于加香产品,或直接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香料香精并不是人们生活中的直接消费品,而是作为配套的原料添加在其他产品中,其被广泛应用于食品、烟草、日化、医药、饲料、化妆品、纺织和皮革等各行各业,用量虽微,但其对产品品质至关重要。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周军学持有亚香股份53.24%股份,系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亚香股份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6,060.00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2,020.00万股,本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8,080.00万股。IPO保荐机构为平安证券,发行人会计师为容诚,律师为中伦。亚香股份的创业板IPO申请于2020年6月28日获得受理,保荐机构为广发证券。但因广发证券被中国证监会暂停保荐资格6个月,亚香股份创业板IPO审核在2020年7月20日被深交所中止。亚香股份2020年9月9日披露,公司已经按照相关规定更换平安证券为保荐机构,深交所恢复了公司的创业板IPO申请审核。

亚香股份此次IPO拟募集资金5.2亿元,用于6,500t/a香精香料及食品添加剂和副产15吨肉桂精油和1吨丁香轻油和20吨苧烯项目、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亚香股份创业板IPO过会:研发费用率低于同行 存在多起重大环保问题

业绩呈稳步增长趋势,疫情影响2020年表现

招股书显示,2017年至2020年上半年,亚香股份营业收入分别为37,030.85万元、44,900.83万元、51,086.55万元和27,287.64万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4,896.71万元、5,284.01万元、8,448.45万元和3,836.39万元,营收与净利润均呈稳步增长趋势。

亚香股份创业板IPO过会:研发费用率低于同行 存在多起重大环保问题

亚香股份创业板IPO过会:研发费用率低于同行 存在多起重大环保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35,146.08万元、43,616.03万元、48,989.05万元和25,039.6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4.91%、97.14%、95.89%和91.76%,为营业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原材料销售收入,销售金额及占比均较小,对经营业绩影响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天然香料销售收入分别为13,538.66万元、20,826.39万元、25,299.42万元和12,321.98万元,2018年、2019年分别较上年增长53.83%、21.48%,主要系客户对于天然香料的需求旺盛,主要产品如丁香酚香兰素、阿魏酸香兰素等呈现量价齐升的态势。2020年1-6月,公司天然香料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7.44%,主要系销售的天然香料产品结构有所变化所致,受原材料价格下降以及生产安排影响,2020年1-6月公司销售单价较高的阿魏酸香兰素产品销售价格和销售量下降幅度较大,导致天然香料平均销售价格下降幅度较大,销售收入较2019年1-6月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合成香料销售收入分别为8,806.57万元、11,132.23万元、10,079.88万元和5,823.21万元,2018年、2019年分别较上年增长26.41%、-9.45%。2018年,公司合成香料销量与2017年基本持平,而销售收入明显增长,主要系受国家加强环保治理影响,市场供应相对紧张,公司主要合成香料产品销售价格均有所上涨所致。2019年,公司合成香料销售收入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整体产能较为紧张,优先保障天然香料产品的生产供应,导致合成香料产销量规模较2018年下降所致。2020年1-6月,公司合成香料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略有上升,主要系受新冠疫情等因素影响,用于日化消费类产品的合成香料需求旺盛,部分合成香料产品如格蓬酯、9-癸烯醇等价格有所上涨所致。

疫情影响2020年亚香股份业绩表现,公司预计2020年全年营业收入约为53,383.33万元至54,806.12万元,比2019年度增长4.50%至7.28%;预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约为7,572.20万元至8,053.38万元,比2019年度降低10.61%至4.93%;预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为7,480.58万元至7,961.76万元,比2019年度降低13.37%至7.80%。

应收账款占比激增,产能利用率呈现下降趋势

报告期内,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和业务的增长,公司应收账款总体规模较大。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分别为11,103.00万元、9,651.94万元、12,691.49万元和13,369.63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9.98%、21.50%、24.84%和49.00%,其中2020年上半年应收账款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激增至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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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周转率来看,报告期内该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84、1.79、1.39和0.74,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3.46、4.05、4.33和1.98;而同行业上市公司存货周转率平均值分别为4.55、4.70、4.10、1.88,应收账款周转率平均值分别为11.55、10.21、8.72、3.62。可以看出,亚香股份的存货周转率及应收账款周转率均远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3,095.51万元、20,641.14万元、25,305.05万元和25,773.65万元,占公司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1.29%、36.24%、28.89%和26.98%。

公司原材料、库存商品和半成品的金额较大,导致存货余额较高。较高的存货金额,一方面对公司流动资金占用较大,从而可能导致一定的经营风险;另一方面如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可能在日后的经营中出现存货减值的风险。

同时,报告期内该公司产能利用率也呈现下降趋势,分别为99.26%、81.95%、76.36%、78.22%。该公司在招股书中解释称,产能利用率呈下降趋势,主要原因是2018年8月收购了江西亚香,导致公司2018年、2019年合计产能较上年分别增长74.91%、29.29%,增幅较高,使得2018年、2019年产能利用率有所下降。

客户集中度高,海外市场收入占比超七成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合计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1.78%、71.95%、72.72%和74.09%。若上述主要客户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未来发展计划发生变化,需求下降,或因为公司在产品品质、及时交付以及持续竞争力等方面出现问题,导致主要客户转向其他供应商采购相关产品,将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

亚香股份创业板IPO过会:研发费用率低于同行 存在多起重大环保问题

亚香股份创业板IPO过会:研发费用率低于同行 存在多起重大环保问题

亚香股份创业板IPO过会:研发费用率低于同行 存在多起重大环保问题

公司凉味剂产品主要为WS-23产品,报告期各期销售收入分别为7,602.00万元、7,653.24万元、10,047.63万元和4,381.61万元,对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占比分别为79.93%、88.68%、87.98%和81.92%,其中玛氏箭牌销售占比较高,各期分别为58.72%、69.32%、70.20%和61.44%,WS-23产品客户集中度较高,公司在WS-23产品上对玛氏箭牌存在一定依赖。如未来玛氏箭牌减少WS-23产品的采购规模或降低采购价格,将会影响公司该产品销售收入及产品利润。

据悉,公司产品出口地主要为美国、欧洲等国家和地区,且境外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3.36%、65.56%、72.27%和72.03%,占比相对较高。受中美贸易摩擦影响,目前公司出口美国的香兰素产品、其他产品被分别加征7.5%、25%关税。

研发费用率低于同行,研发人员工资不如管理人员

招股书数据显示,报告期内,亚香股份研发费用分别为1090.93万元、1503.38万元、1999.65万元和823.58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2.95%、3.35%、3.91%和3.02%,低于4%的行业均值。

亚香股份创业板IPO过会:研发费用率低于同行 存在多起重大环保问题

与此同时,《投资时报》研究员注意到,亚香股份的研发技术团队人员相对较少。报告期内,研发和技术人员人数分别为26人、38人、49人、44人,占公司职工总数的比例分别为12.44%、11.34%、14.04%、10.16%;管理及行政人员的人数分别为67人、106人、140人、137人。研究和技术人员数量及增长幅度低于管理及行政人员。

报告期内,研发人员的人均薪酬分别为1.08万元/月、1.17万元/月、1.15万元/月、1.11万元/月,人均水平也均低于同期管理人员。

存在多起重大环保问题,多次被要求停产

2015年起至2020年期间,亚香股份存在多起重大环保问题。如:2019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要求停产整顿。

2018年7月苏州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显示,有居民投诉亚香股份气味扰民,昆山市千灯镇人民政府要求公司加快搬迁进度,2019年底前全部完成。

此前,亚香股份曾因废气排放被监管部门要求停产。2015年环保部通报2014年11月群众举报案件处理情况显示,亚香股份排放大量刺鼻性废气,影响了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江苏省环保部门发现,亚香股份无组织废气排放浓度超标,昆山市环保局责令公司立即停产。

根据创业板发行条件第十三条:发行人不存在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2月2日,上市委要求补充亚香股份披露在建和拟建项目是否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以及为符合环保要求拟采取的措施。

上市委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1、发行人的主要生产基地由江苏昆山迁移至其他地区。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发行人是否属于高耗能、高排放行业;(2)在建和拟建项目是否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是否存在因环保标准提高而被限产、停产的风险。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2、发行人部分产品通过子公司美国亚香销售,美国亚香的存货存放于第三方仓库。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发行人与保管美国亚香存货的第三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需进一步落实事项

请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补充披露在建和拟建项目是否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以及为符合环保要求拟采取的措施。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责任编辑:CF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