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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宇科技IPO被终止审核 保荐机构同日遭监管部门点名

2021年02月11日 00:46 来源:中华网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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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网财经讯,2月10日,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显示,终止对深圳市柔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柔宇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审核。柔宇科技本次IPO公开发行不超过12,000万股,拟募集资金144.39亿元,科创板募资规模仅次于中芯国际,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

柔宇科技IPO被终止审核 保荐机构同日遭监管部门点名

资料显示,柔宇科技的主营业务为柔性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为客户提供柔性电子解决方案,主要应用于智能移动终端、智能交通、文娱传媒、智能家居、运动时尚和办公教育等行业。柔宇科技通过自主研发的柔性集成电路技术,提供以全柔性显示屏和全柔性传感器等柔性电子为核心的一整套柔性产品和解决方案。公司的全柔性显示屏和全柔性传感器使传统人机交互界面摆脱了刚性的物理限制,可反复折叠、卷曲,拥有轻、薄、柔、艳(透)的特性,可为用户提供创新的人机交互体验,具有丰富的应用场景。公司通过端到端的垂直整合创新能力开发一系列创新、可靠的柔性电子产品和解决方案。

柔宇科技官网资料显示,2014年8月,柔宇科技面向全球发布与智能手机平台成功对接的世界最薄彩色柔性显示器,厚度仅为0.01毫米,卷曲半径可达1毫米,创造了新的世界纪录;2018年,柔宇科技首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全柔性显示屏大规模量产线点亮投产。目前,柔宇科技已先后发布了可折叠柔性屏智能手机FlexPai、智能手写本柔记RoWrite、超高清VR智能移动影院以及手写本“柔记”等产品。

从持股情况来看,本次发行前,柔宇科技实际控制人刘自鸿直接持有公司38.61%的股份,拥有71.56%的表决权。除第一大股东刘自鸿外,柔宇科技前十大股东分别为:中信资本(持股6.05%)、魏鹏(持股4.97%)、深创投(持股4.64%)、余晓军(持股4.47%)、深圳慧港(持股4.06%)、Jack and Fishcher(持股3.79%)、深圳松禾(持股3.60%)、西藏祥盛(持股2.53%)、杨乐宜(持股2.17%)。

柔宇科技本次IPO公开发行不超过12,000万股,拟募集资金144.39亿元,科创板募资规模仅次于中芯国际,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所募资金用于柔性前沿技术研发项目、柔性显示基地升级扩增建设项目、柔性技术的企业解决方案开发项目、新一代柔性智能终端开发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柔宇科技IPO被终止审核 保荐机构同日遭监管部门点名

三年半累计亏损近32亿元

2017至2020年1-6月,柔宇科技实现营业收入为0.65亿元、1.09亿元、2.27亿元、1.16亿元,对应是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59亿元、-8.02亿元、-10.73亿元和-9.61亿元,三年半累计亏损31.95亿元。柔宇科技称,公司持续亏损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产品仍在市场拓展阶段销售规模较小且新产品的研发需要投入大量资金。

柔宇科技IPO被终止审核 保荐机构同日遭监管部门点名

截至2020年6月30日,柔宇科技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4.27亿元,预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短期内仍无法盈利,无法进行现金分红,甚至可能触发科创板强制退市条款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报告期内,柔宇科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5,800.52万元、-61,188.02万元、-81,052.13万元和-38,609.19万元,报告期内均为负数。为保持技术先进性和市场竞争力,公司将继续坚持或者扩大研发投入,且公司上市时尚未盈利,公司存在经营性现金流量持续为负值的风险。

未来,若柔宇科技的经营方针、战略规划、融资规划没有得到有效实施,未在短期内改善现金流状况,将可能对公司的偿债能力造成一定影响。此外,如果公司无法获得足够的营运资金,公司将面临难以持续经营和未来发展前景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风险。

柔宇科技表示,一方面,公司未来销售收入可能无法按计划增长,产品商业化进度可能低于预期;另一方面,公司为保持核心竞争力,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新产品开发投入,公司为促进销售收入增长,将持续加大市场推广投入,导致相关成本及费用持续增长。公司成本及费用的增长金额可能会大于销售收入的增长金额,导致营业利润大幅下滑或净利润大幅下滑,因此,公司存在亏损金额持续扩大的风险。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被监管部门点名

2月10日,深圳证监局对中信证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中信证券存在如下情形:

关于私募托管业务:中信证券私募基金托管业务内部控制不够完善,个别项目履职不谨慎。一是业务准入管控不到位,部分项目业务准入未严格执行公司规定的标准和审批程序,未充分关注和核实管理人准入材料;二是投资监督业务流程存在薄弱环节,部分产品未及时调整系统中设定的监督内容,部分投资监督审核未按公司规定履行复核程序,对投资监督岗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约束的内控流程不完善;三是信息披露复核工作存在不足,对个别产品季度报告的复核存在迟延;四是业务隔离不到位,托管部门与从事基金服务外包业务的子公司未严格执行业务隔离要求。

柔宇科技IPO被终止审核 保荐机构同日遭监管部门点名

关于投行业务:个别首次公开发行保荐项目执业质量不高,存在对发行人现金交易等情况关注和披露不充分、不准确,对发行人收入确认依据、补贴可回收性等情况核查不充分等问题。

关于资管业务:公司个别资管产品未按《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证监会公告〔2012〕30号)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根据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客户提供对账单,说明报告期内客户委托资产的配置状况、净值变动、交易记录等情况。

以上情形反映出公司对相关业务的管控存在薄弱环节,内部控制不完善,违反了2013年《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一款、2017年《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等规定,依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

(责任编辑:CF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