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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创证券过会:发审委要求说明首创集团成为第一创业证券第一大股东后短期内转让股份原因

2022年09月02日 09:29 来源:中华网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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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网财经9月2日讯 中华网财经了解到,9月1日,第十八届发审委2022年第99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显示,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首创证券)首发获通过。

首创证券过会:发审委要求说明首创集团成为第一创业证券第一大股东后短期内转让股份原因

首创证券主营业务范围包括: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

股权结构上,首创证券控股股东为首创集团。北京市国资委代北京市政府对首创集团履行出资人职责,出资比例占首创集团实收资本的100%,是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财务数据方面,2018年-2020年及2021年1-9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8.15亿元、13.40亿元、16.58亿元及14.80亿元,净利润分别为1.57亿元、4.34亿元、6.11亿元及6.07亿元。

首创证券过会:发审委要求说明首创集团成为第一创业证券第一大股东后短期内转让股份原因

根据首创证券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资本金,增加公司营运资金,发展主营业务。

虽然顺利过会,但根据审核结果公告,发审委进行了现场问询,首创证券控股股东首创集团为第一创业证券第一大股东,发审委要求说明首创证券与第一创业证券是否同属首创集团或北京市国资委控制的证券公司,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是否符合相关监管要求;首创集团成为第一创业证券第一大股东后短期内转让股份的原因,转让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首创集团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是否存在与公司相近或相似的业务,是否存在利益冲突。

首创证券过会:发审委要求说明首创集团成为第一创业证券第一大股东后短期内转让股份原因此外,报告期内,首创证券与关联方存在代理买卖证券等关联交易。发审委要求说明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发生的必要性、决策程序的规范性、定价的公允性,是否存在关联方为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或输送利益的情形;关联采购金额逐年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具体措施及有效性。

另外,发审委要求说明报告期内另类投资业务收益大幅增长的合理性及持续性;表外业务项目是否存在潜在兑付风险或违约风险,风险应对措施及内控机制是否有效;2022年上半年业绩下滑的原因,未来盈利的持续稳定性,是否存在业绩大幅波动风险,相关风险是否充分披露。

(责任编辑:CF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