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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蝶实业过会:发审委要求说明通过居间服务商获取业务毛利率是否异常,追问是否存在商业贿赂行为

2022年10月21日 09:35 来源:中华网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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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网财经10月21日讯 中华网财经了解到,10月20日,第十八届发审委2022年第118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显示,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彩蝶实业)首发获得通过。

彩蝶实业过会:发审委要求说明通过居间服务商获取业务毛利率是否异常,追问是否存在商业贿赂行为

彩蝶实业始终致力于涤纶面料、无缝成衣和涤纶长丝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及染整受托加工,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是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凭借自身的研发实力及自主创新能力,在产品的功能、性能、质量和安全等方面实现自主研发。

股权结构上,公司控股股东为施建明,实际控制人为施建明和施屹父子。截至最新披露,施建明直接持有公司47.5%的股份,施屹直接持有公司25.38%的股份;施建明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汇蝶管理直接持有公司1.96%的股份,两人直接、间接控制公司74.84%的股份。

财务数据方面,2019年-2022年1-6月,彩蝶实业营业收入分别为9.13亿元、8.65亿元、6.24亿元和3.80亿元,净利润分别为7987.22万元、7588.94万元、9347.59万元及6012.49万元。

彩蝶实业过会:发审委要求说明通过居间服务商获取业务毛利率是否异常,追问是否存在商业贿赂行为

彩蝶实业此次IPO拟募资5.83亿元,用于年产62,000吨高档功能性绿色环保纺织面料技改搬迁项目。

彩蝶实业过会:发审委要求说明通过居间服务商获取业务毛利率是否异常,追问是否存在商业贿赂行为

虽然顺利过会,但根据审核结果公告,发审委进行了现场问询,首先,发审委要求说明2021年销售收入较上年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收入和净利润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2020年低价备货对2021年业绩的影响;向居间服务商支付佣金与相应销售收入是否匹配,通过居间服务商获取业务的毛利率是否存在异常,是否存在商业贿赂等行为;涤纶面料毛利率髙于可比公司且波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2022年上半年收入及净利润同比下降的原因,经营业绩是否存在持续下滑的风险。

此外,还要求结合销售收入季度波动的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周转率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应收账款逾期的情况,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调节销售收入的情形;说明报告期内存货周转率变化的合理性,并结合在产品的单位成本费用构成,说明是否存在虚增在产品成本的情况;说明在建工程相关承建方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由关联方承担成本费用、转移资金或输送利益的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是否存在严重超产能生产情形,是否存在行政处罚风险。

最后,1998年彩蝶集团改制后,由工会委员会持有占14.25%的企业职工集体股75万元。2000年8月,职工集体股按照零元的价格转让给施建明等15名自然人,并于2009年4月完成相应工商变更登记。发审委要求说明时任职工个人事后出具《确认函》是否能够确认转让程序的合规性;133人出具《确认函》是否是其真实意思表示、有无其他利益安排,无法取得联系的人员若以后提出异议,是否影响本次股权转让的效力,本次股权转让是否存在侵害职工权益、造成集体资产流失的情形。

(责任编辑:CF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