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前瞻

星星冷链IPO获反馈意见:证监会追问商誉未计提减值依据是否充分

2022年11月28日 15:21 来源:中华网财经
分享: 微信

中华网财经11月28日讯,中华网财经了解到,近日,证监会官网披露了浙江星星冷链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星冷链”)的首发反馈意见,反馈意见主要包括规范性问题、信息披露问题、与财务会计资料相关的问题及其他问题等共计44个问题。

星星冷链IPO获反馈意见:证监会追问商誉未计提减值依据是否充分

据了解,星星冷链是一家冷链设备制造商,为客户提供商用、商厨、家用及医用等制冷设备和产品,也是冷库工程建设服务及配套设备提供商。招股书显示,星星冷链的实际控制人为叶仙斌和戚丽君,二人系夫妻关系。

招股书显示,2019年-2021年,星星冷链营业收入分别为49.9亿元、53.1亿元、57.5亿元;净利润分别为3.4亿元、1.72亿元、1.74亿元;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6.49%、17.29%和16.53%。

根据公开资料,叶仙玉原控制的*ST星星已被证监会立案调查。针对上述情况,证监会在反馈意见中要求说明该立案调查涉及叶仙玉或星星集团的情况;上述事项对本次发行上市的影响。

此外,招股书披露,星星冷链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向台州新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智能化改造及产能扩建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证监会在反馈意见中就要求说明募投项目是否均已取得相关备案及环保批准文件,相关备案、批复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影响募投项目实施;本次募投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及合理性,结合产品下游应用领域、潜在客户、现有技术储备及销售渠道情况,进一步论证上述募投项目的必要性以及产能消化措施;结合本次募投的实施主体,说明是否具备相关的技术、人才等储备,是否存在较大风险或不确定性。

另外,招股书披露,截至2021年12月31日,星星冷链商誉账面价值为20,587.69万元,为2017年非同一控制下收购广东星星所产生。证监会要求说明报告期内广东星星的经营和业绩情况,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的具体过程和关键指标及其确定依据,相关资产评估的方法和关键假设是否合理,相关商誉未计提减值的依据是否充分

而针对反馈意见,证监会就要求星星冷链在30日内回复,如在30日内不能提供书面回复,需要提前10个工作日提交延期回复申请。如未能按期提交反馈意见,证监会将予终止审查。

(责任编辑:CF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