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构建民营经济运行监测评估的指标体系
新华网北京11月2日电(何凡)近日,国家发改委体制改革综合司副司长蒋毅出席2020中国(温州)新时代“两个健康”论坛开幕式时表示,中发〔2019〕49号文件要求,将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相关指标纳入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体系。国家统计局已制定民营经济统计监测方案,从今年初开始实行。发改委在实际工作中,又做了一些初步探索,构建民营经济运行监测评估的指标体系。
他指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即中发〔2019〕49号)出台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意见》,对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和加强民营经济统战工作作出顶层设计。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的召开,为“十四五”期间民营经济工作着力点指明了方向。
“经过工作实践,我们深刻地体会到,要从国民经济发展整体和全局的角度去思考和谋划民营经济工作;要围绕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要求,着眼于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需要、着眼于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推动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蒋毅说。
他表示,在实际工作中发现按照国家统计调查制度、统计数据涵盖的,是规模以上、限额以上、有资质这一类民营企业的主要经济指标。而民营企业的主体是中小微企业,其生产经营状况,特别是在疫情中受到的影响、面临的困难,无法体现在常规的统计数据中。
“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做了一些初步探索,构建民营经济运行监测评估的指标体系。”蒋毅表示,除了传统的统计数据外,增加覆盖更大范围的高频实时大数据,增加把定性描述转化为定量判断的创新数据,来更加全面反映民营经济运行状况,实现对市场主体的实时洞察,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前瞻性预测,期望能通过这些尝试,更及时准确判断民营经济运行状况,为问题研判和政策制定构建新的分析框架,提出新的解决思路。
此外,他透露,发改委近期重点研究了助企纾困政策的落实落地情况和实施效果,主要就年底到期的减税降费让利、贷款续期展期等政策是否退出,实施期限能否延长、有关政策如何接续等问题,分行业分区域听取民营企业的意见,提出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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