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不得非法收集出售发布网络产品安全漏洞信息
记者13日从工信部获悉,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安部近日联合印发《网络产品安全漏洞管理规定》,明确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利用网络产品安全漏洞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不得非法收集、出售、发布网络产品安全漏洞信息;明知他人利用网络产品安全漏洞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的,不得为其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责任编辑:CF001)
推荐阅读 相关文章
商务部:五方面做好“两节”保供和消费促进工作
商务部将从加强市场运行监测、加大货源组织协调、做好政府储备调节、强化便民服务保障、组织开展促消费活动等五方面做好节日市场保供和消费促进工作。...
来源:新华社
前11个月我国与RCEP其他成员进出口同比增长7.9%
今年1至11月,我国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其他成员进出口总额11.8万亿元,同比增长7.9%,占我国外贸进出口总额的30.7...
来源:新华社
明年起我国将对1020项商品下调进口税率
12月29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称,为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联动效应,2023年1月1日起,我国将对1020项商品实施低于最...
来源:北京商报
国家网信办:掌超100万用户个人信息赴国外上市 必须申报网络安全审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我办会同有关部门修订了《网络安全审查办法...
来源:国家网信办
重磅文件连续发布 千亿级网安行业迎政策风口
机构表示,千亿级别市场的网络安全行业正迎来政策风口,全能型龙头将延续强势发展态势,专精/审查型的中小厂商也有望因受益赛道崛起而实现弯道超车。...
来源:经济参考报
分享通信被诉盗用个人信息、销卡难,频撞监管红线
近日,不少用户在网络上反映,通过“一证通查”查询名下电话卡数量时,发现有数张未曾办理过的分享通信电话卡,而在注销环节却需要提供身份证等...
来源:蓝鲸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