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关于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征求意见 鼓励各金融机构参与
为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顺应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多渠道解决城市运行和服务保障行业务工人员住宿问题,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公安局与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起草《关于发展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的意见(试行)》(下称《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一财经记者从北京市住建委网站上查阅到此消息。《意见》征求截止日期为2018年5月30日。
《意见》所指的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是指专门趸租给用工单位,用于单位职工本人住宿并进行集中管理的房屋。主要来源:
(一)在集体建设用地上规划建设或改建;
(二)产业园区配建或将低效、闲置的厂房改建;
(三)各区结合区域规划调整需要,将闲置的商场、写字楼或酒店等改建。
根据《意见》,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改建的实施主体,应是被改建房屋的产权人或使用权人。实施主体是使用权人的,必须征得产权人同意,并签订五年以上期限的租赁合同。鼓励实施主体委托或与专业住房租赁企业合作,进行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的改建。
用于改建为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的建筑,应是独立成栋(幢)或可实行封闭管理、建筑面积达到500平方米以上的独立空间。违法建设、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等不得改建为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
《意见》规定,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不得分割销售或变相“以租代售”,人均使用面积不得低于4平方米,每间宿舍居住人数不得超过8人。
“运营主体应当将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对接趸租给用工单位,不得直接面向个人或家庭出租。单次租赁合同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最长不超过5年,鼓励租赁双方就租赁合同一年一签。用工单位须位于本市且在本市注册,所处行业符合本市和区域产业发展需要,未列入产业禁止和限制目录。”《意见》称。
《意见》鼓励各金融机构积极参与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建设、改建,提供金融支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改建。
此内容为第一财经原创。未经第一财经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第一财经将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如需获得授权请联系第一财经版权部:021-22002972或021-22002335;banquan@yicai.com。
编辑:杨志推荐阅读 相关文章
强生上半年营收503亿美元!Stelara超52亿美元,Darzalex增长22%
基于此,强生上调了2023年业绩预期,由原计划的979-989亿美元提高至993–1003亿美元。...
股东纷争持续8年 中炬高新被拖累业绩
留给中炬高新的时间不多了,在这场股权争斗暴风雨停息后,如何在竞争日渐激烈的调味品行业中重振旗鼓,是公司和股东们迫切需要思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