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览富财经网讯:7月24日,中国证监会公布最新一期《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本周国际司共对4家企业出具补充材料要求,其中对在2026年4月24日,向港交所主板递交上市申请书的北京质肽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质肽生物-B)证监会要求其需补充说明七项事项且需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具体事项为:
一、请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类第2号》要求,进一步说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认定依据,补充说明张旭家与翟鹏、张媛媛及Ning Wu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但仅认定张旭家为实际控制人的原因及合理性。
二、请说明:(1)最近12个月内新增股东入股价格的合理性,不同股东入股价格存在差异的原因;(2)就最近12个月内新增股东入股价格是否公允合理、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三、请说明持股5%以下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如存在,持股比例是否应当合并计算,超过5%的应当按照5%以上股东穿透核查。
四、请说明你公司股权激励人员构成及任职情况,参与人员与你公司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明确不得参与企业股权激励的人员;以及入股价格公允性、协议约定情况、履行决策程序情况、规范运行情况,并就其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五、请说明:(1)你公司获得相关业务资质情况,并结合专利使用情况对照《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版)说明你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业务、经营范围等是否涉及外资准入负面清单限制或禁止领域,本次发行上市及“全流通”前后是否持续符合外资准入政策要求。(2)你公司药物临床试验、药品研发生产是否涉及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
六、请说明本次拟参与“全流通”的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的情形。
七、请说明你公司境外子公司的业务内容,设立境外子公司涉及的境外投资、外汇登记等监管程序具体履行情况,并就合规性出具结论性意见。
览富财经网讯:石大胜华港股上市,证监会要求其需补充说明五项事项且需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览富财经网讯:7月27日,北京极智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2590.HK)发布公告,披露股东Marcasite Gem Holdings Limited(“Marcasite”)完成股份出售事项。
中塑股份成功登陆创业板,募资聚焦产能扩建与新材料研发,凭高端改性塑料切入众多头部供应链,布局多黄金赛道。
7月27日,长鑫科技上市首日创下多项纪录,股价涨465.82%,换手率超66%,超越工商银行成为A股总市值“一哥”,全天成交额超1400亿元,成为A股历史上首只单日成交额突破千亿元的个股。
览富财经网统计显示,2026年7月20日至7月26日期间,香港交易所IPO市场核心运行数据汇总如下:本期共计 9 家企业递交港股上市申请,2 家企业顺利过聆讯,1 家企业开启全球招股,另有 3 家企业拿到证监会境外发行上市备案批复。
7月23日,深交所官网显示,广东微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容科技”)创业板IPO披露了首轮审核问询函回复,并同步更新招股书申报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