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发布:不得新建50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
中华网财经7月6日讯,国家发改委近日印发《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质量的通知》,《通知》要求严把超高层建筑审查关。严格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的通知》,把超大体量公众建筑、超高层建筑和重点地段建筑作为城市重大建筑项目进行管理。其中,对100米以上建筑应严格执行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制度,与城市规模、空间尺度相适宜,与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严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建筑,确需建设的,要结合消防等专题论证进行建筑方案审查,并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备案;不得新建50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
(责任编辑:CF011)
推荐阅读 相关文章
承认“地产反哺”地铁公司的TOD算盘
深铁741亿元、广铁589亿元,京投、杭铁、苏州轨交也分别在各自大本营拿地,甚至连沈阳地铁也不甘示弱,在沈阳二批次集中供地的10宗地块里独自...
来源:北京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