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文化遭证监局警告并顶格罚款60万,包括董事长宋歌等一众高管被罚
中华网财经讯,8月27日,北京文化披露关于收到北京证监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北京证监局拟对北京文化给予警告,并处60万元罚款;对娄晓曦、宋歌、张云龙给予警告,并处30万元罚款;对陈颖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对贾园波给予警告,并处10万元罚款;对陶蓉、丁江勇、杜扬、陈晨、张雅萍、邓勇、邸晓峰、褚建国、李华宾、刘伟、张润波、金波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罚款。对娄晓曦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经查,北京文化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2018年7月,北京文化子公司北京世纪伙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伙伴)将影视剧《大宋宫词》15%的投资份额收益权作价10,800万元转让给海宁博润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宁博润)。2019年1月,海宁博润向世纪伙伴支付首笔转让费2,300万元。该项业务在北京文化2018年年度报告中确认收入10,188.68万元。
世纪伙伴与雅格特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格特)签订《项目转让协议》,世纪伙伴将影视剧《倩女幽魂》60%的投资份额收益权作价38,000万元转让给雅格特。协议显示的签署时间为2018年12月10日,实际上该协议并非在2018年签署。2019年3月,雅格特向世纪伙伴支付首笔转让费5,500万元。该项业务在北京文化2018年年度报告中确认收入35,849.06万元。
经查,《大宋宫词》《倩女幽魂》投资份额收益权转让未真实发生,交易资金系由北京文化授权娄晓曦(时任北京文化副董事长、世纪伙伴董事长)全权负责的舟山嘉文喜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供。娄晓曦安排、组织、实施上述虚假转让投资份额收益权,虚构资金循环,流回世纪伙伴。
世纪伙伴虚假转让《大宋宫词》《倩女幽魂》投资份额收益权,导致北京文化在2018年年度报告中虚增收入合计46,037.74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追溯调整前)比例为38.20%,虚增净利润19,108.02万元,占当期净利润(追溯调整前)比例为58.94%。北京文化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北京文化上述行为违反了200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违法行为。
时任北京文化副董事长、世纪伙伴董事长娄晓曦知悉、组织、实施财务造假行为,导致北京文化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是北京文化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北京文化董事长、时任总裁宋歌全面负责公司整体管理工作。董事、副总裁张云龙分管财务工作。宋歌、张云龙未能对世纪伙伴进行有效管控,审批案涉投资份额收益权转让合同,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是北京文化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时任北京文化电视剧事业部总经理、世纪伙伴副总经理陈颖,代表北京文化电视剧板块参与年报审计,发起投资份额收益权转让流程,参与案涉虚构资金流转指令下达,是违法行为的参与者及主要执行者,是北京文化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时任财务经理贾园波以会计机构负责人身份保证北京文化2018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是北京文化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董事陶蓉、丁江勇、杜扬,时任董事会秘书陈晨,时任财务总监张雅萍,副总裁邓勇,独立董事邸晓峰、褚建国,时任独立董事李华宾,监事刘伟、张润波、金波在2018年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是北京文化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根据当事人上述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北京证监局拟决定:
一、对北京文化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二、对娄晓曦、宋歌、张云龙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
三、对陈颖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四、对贾园波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五、对陶蓉、丁江勇、杜扬、陈晨、张雅萍、邓勇、邸晓峰、褚建国、李华宾、刘伟、张润波、金波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此外,鉴于娄晓曦组织、实施案涉财务造假,导致北京文化信息披露违法,违法情节严重。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115号)第三条、第五条的规定,北京证监局拟决定:对娄晓曦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自北京证监局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北京文化表示,根据《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公司初步判断本次收到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涉及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5.1条、14.5.2条及《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通知》中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最终以北京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结论为准。
推荐阅读 相关文章
拟斥资5亿至10亿元 协鑫能科开启上市以来首度回购
12月28日晚间,协鑫能科公告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
证监会:切实维护资本市场平稳运行 深入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
深入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突出把选择权交给市场这个本质,放管结合,提升资源配置效率。紧紧围绕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科技创新、民营企业等重点领域...
72岁神秘富婆的钞能力:定增“牛散”豪掷5000万投芯片,曾4个亿押注力量钻石
周雪钦是定增市场的神秘“牛散”,手握数十亿资金,在定增市场活跃超过十年。仅2022年,她就已经参与数十单定增项目,其中不乏赛力斯(60112...
再度踩雷信托 恒银科技1.7亿打水漂?
12月20日晚间,恒银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购买国民信托有限公司的“国民信托·慧金8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已于12月20...
2022股民众生相:十年老股民浮亏近百万,“小白”直言回本了就跑
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数据,2019年3月,我国证券市场投资者数量突破1.5亿人,至2022年2月25日,数量已突破2亿人关口。不过...
年内超80家上市公司被立案!多家涉及董事长
据不完全统计,自2022年初至2022年12月15日,A股市场共有82家上市公司相关方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其中11月份有23家,占比达28%。...
郑爽天价合同背后:投资方北京文化一季度仍亏损 陷内控危机被ST
近日,演艺人员郑爽在拍摄《倩女幽魂》这部剧时涉嫌签订“阴阳合同”、拆分收入获取“天价片酬”、偷逃税等问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北京文化财务造假坐实,股民索赔一触即发
北京文化被罚60万,副董事长曾实名举报请求从轻处罚未获采纳
11月1日,北京证监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文化因财务造假被顶格处罚60万元,娄晓曦、宋歌、张云龙被警告,并分别罚款30万元。...
郑爽因某电视剧演员片酬纠纷起诉ST北文等5家公司,索赔1.0825亿元
ST北文表示,公司作为该剧的投资出品方,未与郑爽及其关联公司签署过相关协议,公司将积极应诉,并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公司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