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下半年,医疗反腐风暴突袭医药领域时,就有一名业内人士分析,本次反腐大概率会分“两步走”:先针对医疗机构及医药相关政府部门的“关键少数”,下一步就是针对药企购销等重点环节。
一语成谶。同一天,两个重磅消息披露。
6月11日,平安乌兰浩特披露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公安局侦破一起医药领域特大虚开增值税发票案,涉案金额达50亿元,32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查明实际涉案空壳公司多达1171家。
数小时后,贵州公安公开通报2023年贵州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10起典型案例,其中包括一起医药行业虚开发票案:发现介绍虚开代理商10名,下游虚开企业146家,虚开发票总量31000余份,价税合计12.3亿余元。
涉案金额巨大,且同时发布,不管是巧合,还是系统工作推进中的一环,都应该引起药企的足够重视。
当然,医疗端的反腐工作仍在持续推进。据不完全统计,本月过了还不到一半,就至少有12名医药卫生系统干部、医院院长书记被查。仅6月3日一天,就多达5名医药卫生系统干部落马。
如今看来,随着技术的发展和经验的积累,“运动战”早已进化成了“组合拳”,越到深水区,监管部门就越游刃有余。
药企虚开增值税发票,不是个案
可以说,虚开增值税发票是医药供销领域的“顽疾”。
一般路径是巧妙地将销售费用等全部计入出厂价中,转向采取虚开发票的手段套取资金,将其中部分资金通过医药代表流向其他利益相关群体,促成药品销售。
2015年“两票制”的目标之一,就是理顺医药供销领域各个环节。结果来看,起到了作用,但仍有存在侥幸心理的人,在铤而走险。不过,虚开增值税发票逻辑与路径、方式未有明显变化,只是手段更隐秘,但监管机构的工具也更多了。
这次内蒙古披露的案例里,提及了公安部门的工具先进性。
早在2022年,乌兰浩特市公安局就成功破获了震惊业界的“7.22”医疗领域特大虚开发票案,涉及全国22个省份,抓捕了47名犯罪嫌疑人,查获了480个虚假公司公章,虚开发票数量高达1.6万张,涉案价税合计达到了惊人的60亿余元。经查,药企通过虚开发票的手段来获取资金,以回扣、赞助费、活动经费等名义向医疗机构及相关人员行以贿赂。
随后,以“7·22”特大虚开发票案件为基础,乌兰浩特市公安局更是在2023年加大了打击力度,相继推出了“一二三”、“五三四四”和“七要素”等三大技战法,准确筛选出了涉及全国多省区的1765家空壳公司,并发现有1168家药品生产企业接受虚开发票,为全国公安机关打击涉药领域犯罪提供了大量的数据基础。
为进一步加强警税协作,乌兰浩特市公安局还组织成立了警税协作办公室。该办公室实现了警税两个平台的数据融通和线索互换,并联合税务、金融、医保、发改、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健全了常态化交流协作机制。
由此观之,乌兰浩特市警方早已在一连串行动中积累了深厚经验。今日曝光的案件,更是将涉案金额推至了新高度,累计已达110亿元。
今年1月,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公布了一个更为具体的案例,披露了不少涉案细节。
该案件涉事主角为黑龙江省天华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采取虚构交易、支付开票(管理)费等手段,从多家第三方公司获取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此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及税前扣除,达到不缴或少缴税款的目的。涉案公司包括西藏康健医药销售有限公司、四川省百草医药有限公司、昆明市天宇医药有限公司以及张家口东方医药有限公司张北分公司等。
以西藏康健医药销售有限公司为例,天华医药支付了大量开票费,获取了高达1641份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超1.4亿元,税额超2400万元,发票的价税合计超过1.67亿元。
类似操作,在天华医药与上述几家公司的交易中频频上演,累计发票数量达到3703份,涉及金额高达3.6亿元以上,税额超6000万元,价税合计超4.2亿元。
为将虚假交易包装得更真实,天华医药还以第三方公司的名义与药品生产厂家签订购货合同,以低价购进药品。然后,这些药品直接根据天华医药的指令发送到其位于哈尔滨市的库房或由其自提。接下来,第三方公司再以高价将这些药品售卖给天华医药,并开具虚高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同时,为了掩盖这些非法行为,天华医药还精心设计了复杂的资金流,先将药款底价汇至可控制的第三方单位银行账户,再以这些公司的名义将款项汇至药品供应单位,然后按照虚高的价格将药品售卖给天华医药,并将高开价格部分汇给第三方公司进行虚假结算。经过一系列的扣除和返还操作后,资金最终回流至天华医药的指定账户,回流总金额高达2.5亿元以上。
只不过这一系列操作,在相关部门的大数据监控下几乎就是透明的。一顿操作猛如虎,最终“喜提”罚款5500多万元。
为何屡禁不止?
实际上,2015年“两票制”改革推行后,原意是通过规范药品流通销售程序,杜绝以往药品销售过程中多次开票“层层加价”的乱象。
但由于医药购销领域利益分配格局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医院医生在药品使用上拥有绝对话语权,再加上医药企业长期依赖医药代表推销药品,回扣、公关费、代表佣金等隐性成本依然有入账需求,于是医药企业转而采取“高开模式”,将成本从渠道转向了更为隐蔽的生产环节。
不难看出,这条食物链依然会导致药价虚高,最终受害的还是患者。
然而症结在于,尽管此类案件明面上表现为税务问题,但医药企业的本意却并不是为了抬高成本避税,实际支出一点没少。因此单独的补税、罚款并非解决问题的长远之道,想要让整个行业健康发展,还是需要多部门的配合发力。
5月27日,卫健委、公安部、财政部、审计署、税务总局、医保局、药监局等14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2024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其中第一条第三点指出,要“聚焦关键环节,加大处置力度”,加大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治理力度,紧盯项目招采、目录编制、价格确定、项目申请、新药申报、回款结算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医药领域风险,聚焦虚开发票、虚假交易、虚设活动等形式违规套取资金用于实施不法行为,保持打击高压态势。严查假借各类会议、捐赠资助、科研合作、试验推广等形式捆绑销售、“带金销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此举不仅彰显出税务稽查工作将日趋精细严密,更预示着医药学术服务推广企业将迎来更为严格规范的新时代。将来的监管,会穿透表面的资金、票据、合同,直接审视业务流是否规范、交易主体是否明确,仅仅只是账面统一,并不足以规避风险。
反腐是一个系统工程,倘若只在单独一个环节发力,只会导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倘若从卫健、医保、税务、纪检、公安各个角度齐出组合拳,医疗反腐形成无缝连接的闭环,那么留给药企合规的时间可能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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